“第一议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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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批示精神    ​

文章所在栏目:“第一议题”学习 点击数:53277 更新时间:2022/3/28 17:23:54

2022325午,团省委书记池志雄同志主持召开2022年第12次书记会议。团省委副书记梁均达同志、王浩同志出席会议。第一议题会议纪要如下:

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常委会决定事项通知(〔2022〕52号)精神,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团中央防疫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委贯彻落实举措

梁均达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常委会决定事项通知(〔2022〕52号)精神,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团中央防疫工作会议精神,团省委改革办主任郭炜城同志汇报了我委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抗疫两年多来,全国上下按照总书记、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断提升分区分级差异化精准防控水平,快速有效处置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充分体现了我国防控疫情的坚实实力和强大能力,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会议指出,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分析了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对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作出最新科学部署,为我们全力打好疫情防控硬仗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和抓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定信心,坚持不懈,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总书记、党中央重要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科学精准的要求,打好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始终紧跟党中央去认识和考虑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要持续做好团省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疫情防控,在原有提级管控团省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疫情防控四条举措(加强团省委干部职工外出管理;加强人员动态去向和健康管理;加强机关人员来访管理;加强团省委各项会议、活动、培训等的防疫管理)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疫情防控:第一,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值守工作。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办最新通知要求,保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24小时运行状态,每周制定值班安排表,严格落实“厅级、处级、值班员”三级疫情防控值班制度,厅级负责同志在班在岗值守,处级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值班员24小时坚守岗位。第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会议活动各项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举办的会议、活动不出问题。做好防御强对流天气准备,防止其他领域风险与疫情叠加碰头。第三,抓好干部职工疫苗接种工作,进一步提高接种率,筑牢团省委机关和直属单位防控底线。二是要进一步突出重点任务,在疫情防控中主动担当作为:第一,要持续抓好抗疫志愿服务和青年突击队等工作。分类指导地方团组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关注重点场所和重点单位进一步做好全省抗疫志愿服务的指挥调度。持续做好全省疫情防控志愿者招募、培训、心理疏导、关心慰问等工作,继续指导各地做好隔离封控、核酸检测、人员排查等志愿服务工作,指导机场、港口、口岸、交通、医院、学校、社区等团组织积极组建青年突击队投身防疫工作。第二,要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团属媒体要深入宣传总书记、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宣传好疫情防控中的青年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我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和稳定经济运行的政策举措。引导团员青年充分理解并带动身边亲属朋友切实遵守清明节防控要求,倡导以家庭追思、书写寄语、鲜花代祭、粤省事“云祭扫”或委托墓园代为祭扫等方式寄托追思、缅怀先人。指导各级团组织主动配合本地党政按有关要求提早开展舆论引导,密切关注有关涉团学疫情舆情,精准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第三,要做好重点人群帮扶工作。密切关注做好全省12355平台涉疫情有关咨询求助。关心关爱重点人群和志愿者群体,持续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及其家属、独居老人、困境青少年、留守少年儿童等群体做好关心关爱,关心志愿者身心健康,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不得过度超负荷上岗。第四,要加强对港抗疫援助工作。持续关注香港疫情发展态势,按照团中央、省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援助工作,主动做好香港在内地留学生及青年的服务工作。

2.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批示精神,省委常委会决定事项通知(〔2022〕51号)精神,以及团中央关于“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线上解读部署会精神,研究我委贯彻落实举措

王浩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批示精神,省委常委会决定事项通知(〔2022〕51号)精神,以及团中央关于“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线上解读部署会精神,团省委青年发展部部长吴嘉亮同志汇报了我委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批示精神。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总书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科学谋划推动工作,坚持做到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评估论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加强审核把关,确保设计、制定的服务青年工作项目切合实际,从源头上消除风险隐患。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重要意义,胸怀“国之大者”,切实增强做好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就业是民生之本。服务青年就业工作,既是共青团服务青年的关键着力点,又是直接参与和服务中心大局的重要切入点。当前,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2022 届高校毕业生规模、增量创历史新高,就业工作任务艰巨,扎实做好大学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是稳就业、保就业的重中之重,是共青团提高大局贡献度的重要领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认识,从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出发,更加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投入到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中。党的二十大将于今年下半年召开,各级团组织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把服务青年就业工作做实做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制定政策、推动工作,科学审慎、从严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全面梳理评估我委各类服务青年项目,重点排查涉及补贴、奖金发放的工作和项目,做好“回头看”,对不科学不严谨的项目进一步规范完善、强化整改。严格把关政策宣传,协助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二是要扎实推进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服务稳就业大局。开展广东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计划,重点为非“双一流”高校的低收入家庭学生提供结对帮扶、就业推荐等服务。开展“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进一步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落实以在职干部(职工)或一、二级企业员工总人数的10%为参考比例提供大学生实习见习岗位。开展广东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组织大学生走进社会基层,了解社会实际、服务人民群众、增强时代责任、提高社会化能力。实施2022—2023年度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山区)计划,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约350名、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志愿者约5000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乡村建功立业、成长成才。实施“展翅计划”高校毕业生促就业专项行动,采用空中双选会、线下校园招聘会、直播带岗等形式,持续开展线上线下供需对接活动。搭建港澳青年实习就业服务平台,针对港澳青年群体开展“展翅计划”港澳台大学生实习专项行动。深化“青年安居计划”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保障服务行动,通过“货币+实物”等保障方式多渠道为毕业生住房谋福利。积极助力“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实施,提升“圆梦计划”技能型专业招生比例,联合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培训,引导青年投身技能报国。三是要深化推进共青团创新创业工作,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抓好《关于深化推进广东共青团创新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持续深化“挑战杯”“创青春”“中国青创板”“攀登计划”“领航100”“青创100”等服务青少年创新创业品牌项目,加强青年创新创业园区、青年家园、站点建设,发挥青联、青企协、青商会、青科协、海青会等凝聚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作用,加强创新型人才联系和培育,挖掘支持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实施青少年创新素养培养提升计划,开展“青少年科普夏令营”“红领巾小创客”“广东红领巾科技直通车”科普进校园等活动,支持中学建设“小平科技创新实验室”,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创业发展能力。开展“领头雁”广东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培养并引领更多青年大学生投身乡村基层创业就业。动员“青年文明号”集体立足岗位开展创新创效创优活动。实施“青融工程”“青航工程”,引导港澳、海归青年来粤返粤创新创业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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