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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办发〔2016〕79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中国青年报等团属报刊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发 点击数:6478 更新时间:2016/11/9 16: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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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办发〔2016〕79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中国青年报等团属报刊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省国资委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团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好团属媒体作用,进一步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汇聚实现中国梦的强大青春能量,团中央将加强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中国共青团杂志等团属舆论阵地建设,要求各级团组织做好2017年度中国青年报等团属报刊宣传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团办、为全团”的方针,以高度的责任感大力抓好中国青年报等团属报刊的工作。各级团委一把手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工作,把工作纳入团的工作运行和考核体系;各级分管宣传工作的团委副书记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团委宣传部门要主动承担起宣传发行的具体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分工负责,形成合力,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团属报刊的覆盖面。

二是推进各个领域的宣传推广工作。各地市、各系统团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有效办法,争取各方支持,积极主动地推进中国青年报等团属报刊宣传推广工作。机关、学校、企业、部队等系统团委要着力抓好宣传推广工作,铁道、民航、公路、电信等系统团委要大力推进基层单位及营业网点的宣传推广工作。要巩固做好全省大中学校的班级团支部、“青年文明号”集体、青年中心、青少年宫、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社区、亲青家园以及青联、青企协、青商会、青农会等团组织下属各类协会组织的宣传推广工作。结合乡镇“大团委”建设、“两新”组织团建、驻外团组织建设和行业系统团建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做好跟进发行。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向各地市相关党政领导、缺少经费的基层团组织、经济困难学生、“圆梦计划”优秀学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青年群体的赠报工作。

三是完善工作的相关制度。各级团组织要认真执行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和《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补充规定》中“首先保证订阅中国青年报等团的报刊。鉴于中国青年报在教育服务团员、团干部和推动团的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未完成中国青年报订阅计划的团组织,团费不可留作他用”的有关要求,用团费订阅报刊时,应保证首先订阅中国青年报等团属报刊。各级团组织的组织部门在进行团费检查审核时,要检查团属报刊的情况。同时,要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多渠道筹集赠阅经费。鼓励各地市团委建立健全激励制度,对于发行工作有创新举措或较大进步的县(区)、镇(村)团组织给予相应的激励。

请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抓紧落实,指定中国青年报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并填写《工作联系人回执》(附件3),于11月18日前报团省委宣传部。为加强工作联系与沟通,届时将邀请各工作联系人加入微信群及讨论组,及时通报数据。

附件:1.广东省各地市及有关单位团组织2017年度中国青年报建议数

2.中国青年报工作联系人回执

  3.中国青年报方式

 

联 系 人:梁荆

联系电话:87185647   

电子邮箱:tswxcb@126.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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