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联发[2007]号
“广东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国办发〔2007〕9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地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有效服务,共青团广东省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关工委、广东人民广播电台、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广东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中小学中深入开展“广东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帮助全省广大少年儿童提高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探索建立预防少年儿童意外伤害的社会干预体系,积极营造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和谐社会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自护我平安,共创和谐校园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与法同行 自护自律”百万中小学生网上法律知识竞赛。该活动纳入省教育厅等开展的“法律伴我成长”系列活动,时间为4月至9月,竞赛内容包括:《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条例》等。竞赛形式:分个人参赛和集体参赛,个人参赛以网络答题为主,部分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学生可书面答题;集体参赛采取地区分赛、电视决赛的形式进行。详情登陆“广东少先队”网(www.gd61.org)或中国校联网(www.scln.cn)。 2.实施“文明出行 平安回家”少年儿童交通安全教育“六个一”活动。充分发挥羊城交通广播电台等媒体作用,开办少儿交通教育专栏“交通少年平安行”,开展少年儿童交通安全教育“六个一”活动,包括:“一赛”,即每年围绕交通安全进行一次中小学生比赛活动,如知识竞赛、征文、绘画、辩论、漫画等;“一章”,在全省少先队组织中普遍开展雏鹰“交通安全章”争章活动,从中评选一批交通安全小卫士和平安好队员;“一会”,即各少先队中队围绕交通安全至少进行一次主体队会;“一队”,即在中小学广泛开展创建“少年交警队”活动,开展“我当一天小交警”等交通安全体验教育活动;“一校”,即广泛开展创建“平安行动”示范校活动;“一警”,即深入推广优秀交通民警担任各个中小学的校外交通安全辅导员制度。 3.广泛开展少先队“自护章”争章活动。引导广大少先队员积极参与安全自护类“雏鹰争章”活动,使少先队员的争章过程成为他们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护技能的过程,成为宣传安全知识,为校园安全和家庭安全提出合理性建议的过程。鼓励各地根据地方特色,创设“学法章”、“消防章”、“交通安全章”、“爱路护路章”等特色雏鹰奖章。 4.开展“魅力少先队”之平安行动主题队日竞赛活动。各级少先队组织,以少先队大队、中队、小队等为单位,以交通安全、铁路安全、消防、急救等避险自护方面的知识技能学习为主要内容,突出体现少先队员设计、组织、参与“平安行动”主题队日活动的自主性、积极性和体验性。 5.开展“知路、爱路、护路”铁路安全教育活动。配合全国铁路第六次大提速,重点在铁路沿线地区开展“知路、爱路、护路”少年儿童铁路安全教育活动。具体包括:开展“铁路安全我能行”主体队会日活动和“小手拉大手,共筑平安路”活动。选派优秀铁路青年职工、公安干警和青年志愿者到铁路沿线的中小学校团队组织举行铁路安全为主题的团、队会,加强对学生的铁路安全基本知识和法律意识培训,开展各种爱路、护路志愿服务和竞赛活动。 6.积极开展“平安自护营”体验教育活动。结合体验教育活动和“少年军校”活动的广泛开展,联合教育、公安、消防、交通、铁道等部门,依托各种教育资源和社会力量,积极推广“平安自护营”体验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安全应急演习、模拟情景训练和各种自救自护类游戏活动,引导少先队员在快乐中学习,在潜移默化中受教育,把安全知识更好地转化为能力和技巧。 7. 开展“平安社区健康行”专家巡讲活动。联合消防、交通、卫生、地震及平安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在部分城市社区开展以“健康人生、平安家园”为主题的专家巡讲等社区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少年儿童和家长参加健康文体活动,传播科学合理的锻炼、避免运动伤害的自救自护知识,营造健康和谐的社区氛围。 以上1—4项要求各级少先队组织普遍参与,第5项主要面向铁路沿线少先队组织,6—7项各地结合实际组织参与。 三、组织机构 “广东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由共青团广东省委、省关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广东人民广播电台、广东省少工委联合主办,由中国校联网协办,主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四、表彰奖励 3.“广东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优秀组织奖。表彰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各级团委和少工委,约表彰20个。 五、活动要求 1.纳入规划。当前,全省各地都在开展平安城市、安全文明校园、和谐社区的创建活动。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广东的大局,把握契机,抓住机遇,进一步扩大“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使“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成为少先队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 2.找准定位。少年儿童安全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在少年儿童安全教育中发挥着主渠道的作用。少先队参与这项工作,主要是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在课堂教学之外学习、宣传安全自护知识,在实践体验中把知识变成自护自救的技能,以安全知识的宣传和自护技能的培养为切入点,把“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与政府部门的重点工作项目进行有机衔接。 3.强化载体。少年儿童安全教育涉及到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宣传、自护技能的培训和应用等多个环节,因此各地在开展“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时,要加强活动载体的建设,注意品牌的建设和推广。安全自护类“雏鹰奖章”和“平安自护营”体验教育活动是两个重要的载体,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同时也可以结合地方特色创设一些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 4.整合资源。各级团委、少工委、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要紧密联系,相互配合,为“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建立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要积极联合消防、交通、铁道、卫生、地震、水利等部门,找准结合点共同开展活动,为活动建立起强大的社会支撑体系。各地要充分发动各种媒体做好宣传,选树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 各地市少工委请在 联系人:蔡泽峰,联系电话:87185725、87185621(传真),E-mail:tswsnb@gdcyl.org 附件:1.活动组委会名单 2.“平安行动好队员”申报表 2.“平安行动”优秀主题队日竞赛活动申报表 3.“少年儿童平安行动”贡献奖申报表 4.“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5.“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社区申报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司法厅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 广东人民广播电台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日 (共印180份) 附件1: 活动组委会名单 名誉主任:方 苞(省关工委主任) 主 任:邓海光(团省委书记) 副 主 任:白 涛(团省委副书记、省少工委主任) 李小鲁(省教育厅副厅长) 何桂复(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局长) 李欣健(省司法厅副巡视员) 谭天玄(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副总编、广东电台副台长) 杨安徽(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 欧国强(中国校联网董事长) 成 员:黄庆辉(团省委宣传部部长) 池志雄(团省委少年部部长) 陈日文(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处调研员) 台胜利(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基层指导处副处长) 朱海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副处长) 潘晓明(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处长) 吴雪甜(省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林 玲(广东电台交通之声总监) 陈建勋(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团委书记) 温元麟(广东省少年军校校长) 马名伟(中国校联网主任总编) 附件2: “平安行动好队员”申报表
(此表需同时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附件3: “平安行动”优秀主题队日竞赛活动申报表
(此表需同时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附件4: “少年儿童平安行动”贡献奖申报表
(此表需同时附一份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附件5: “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此表需同时附一份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附件6: “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社区申报表
(此表需同时附一份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关工委 广东人民广播电台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 广东省少工委 团粤联发[2007]号
“广东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国办发〔2007〕9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地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有效服务,共青团广东省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关工委、广东人民广播电台、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广东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中小学中深入开展“广东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帮助全省广大少年儿童提高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探索建立预防少年儿童意外伤害的社会干预体系,积极营造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和谐社会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自护我平安,共创和谐校园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与法同行 自护自律”百万中小学生网上法律知识竞赛。该活动纳入省教育厅等开展的“法律伴我成长”系列活动,时间为4月至9月,竞赛内容包括:《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条例》等。竞赛形式:分个人参赛和集体参赛,个人参赛以网络答题为主,部分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学生可书面答题;集体参赛采取地区分赛、电视决赛的形式进行。详情登陆“广东少先队”网(www.gd61.org)或中国校联网(www.scln.cn)。 2.实施“文明出行 平安回家”少年儿童交通安全教育“六个一”活动。充分发挥羊城交通广播电台等媒体作用,开办少儿交通教育专栏“交通少年平安行”,开展少年儿童交通安全教育“六个一”活动,包括:“一赛”,即每年围绕交通安全进行一次中小学生比赛活动,如知识竞赛、征文、绘画、辩论、漫画等;“一章”,在全省少先队组织中普遍开展雏鹰“交通安全章”争章活动,从中评选一批交通安全小卫士和平安好队员;“一会”,即各少先队中队围绕交通安全至少进行一次主体队会;“一队”,即在中小学广泛开展创建“少年交警队”活动,开展“我当一天小交警”等交通安全体验教育活动;“一校”,即广泛开展创建“平安行动”示范校活动;“一警”,即深入推广优秀交通民警担任各个中小学的校外交通安全辅导员制度。 3.广泛开展少先队“自护章”争章活动。引导广大少先队员积极参与安全自护类“雏鹰争章”活动,使少先队员的争章过程成为他们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护技能的过程,成为宣传安全知识,为校园安全和家庭安全提出合理性建议的过程。鼓励各地根据地方特色,创设“学法章”、“消防章”、“交通安全章”、“爱路护路章”等特色雏鹰奖章。 4.开展“魅力少先队”之平安行动主题队日竞赛活动。各级少先队组织,以少先队大队、中队、小队等为单位,以交通安全、铁路安全、消防、急救等避险自护方面的知识技能学习为主要内容,突出体现少先队员设计、组织、参与“平安行动”主题队日活动的自主性、积极性和体验性。 5.开展“知路、爱路、护路”铁路安全教育活动。配合全国铁路第六次大提速,重点在铁路沿线地区开展“知路、爱路、护路”少年儿童铁路安全教育活动。具体包括:开展“铁路安全我能行”主体队会日活动和“小手拉大手,共筑平安路”活动。选派优秀铁路青年职工、公安干警和青年志愿者到铁路沿线的中小学校团队组织举行铁路安全为主题的团、队会,加强对学生的铁路安全基本知识和法律意识培训,开展各种爱路、护路志愿服务和竞赛活动。 6.积极开展“平安自护营”体验教育活动。结合体验教育活动和“少年军校”活动的广泛开展,联合教育、公安、消防、交通、铁道等部门,依托各种教育资源和社会力量,积极推广“平安自护营”体验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安全应急演习、模拟情景训练和各种自救自护类游戏活动,引导少先队员在快乐中学习,在潜移默化中受教育,把安全知识更好地转化为能力和技巧。 7. 开展“平安社区健康行”专家巡讲活动。联合消防、交通、卫生、地震及平安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在部分城市社区开展以“健康人生、平安家园”为主题的专家巡讲等社区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少年儿童和家长参加健康文体活动,传播科学合理的锻炼、避免运动伤害的自救自护知识,营造健康和谐的社区氛围。 以上1—4项要求各级少先队组织普遍参与,第5项主要面向铁路沿线少先队组织,6—7项各地结合实际组织参与。 三、组织机构 “广东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由共青团广东省委、省关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广东人民广播电台、广东省少工委联合主办,由中国校联网协办,主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四、表彰奖励 3.“广东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优秀组织奖。表彰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各级团委和少工委,约表彰20个。 五、活动要求 1.纳入规划。当前,全省各地都在开展平安城市、安全文明校园、和谐社区的创建活动。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广东的大局,把握契机,抓住机遇,进一步扩大“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使“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成为少先队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 2.找准定位。少年儿童安全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在少年儿童安全教育中发挥着主渠道的作用。少先队参与这项工作,主要是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在课堂教学之外学习、宣传安全自护知识,在实践体验中把知识变成自护自救的技能,以安全知识的宣传和自护技能的培养为切入点,把“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与政府部门的重点工作项目进行有机衔接。 3.强化载体。少年儿童安全教育涉及到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宣传、自护技能的培训和应用等多个环节,因此各地在开展“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时,要加强活动载体的建设,注意品牌的建设和推广。安全自护类“雏鹰奖章”和“平安自护营”体验教育活动是两个重要的载体,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同时也可以结合地方特色创设一些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 4.整合资源。各级团委、少工委、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要紧密联系,相互配合,为“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建立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要积极联合消防、交通、铁道、卫生、地震、水利等部门,找准结合点共同开展活动,为活动建立起强大的社会支撑体系。各地要充分发动各种媒体做好宣传,选树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 各地市少工委请在 联系人:蔡泽峰,联系电话:87185725、87185621(传真),E-mail:tswsnb@gdcyl.org 附件:1.活动组委会名单 2.“平安行动好队员”申报表 2.“平安行动”优秀主题队日竞赛活动申报表 3.“少年儿童平安行动”贡献奖申报表 4.“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5.“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社区申报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司法厅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 广东人民广播电台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日 (共印180份) 附件1: 活动组委会名单 名誉主任:方 苞(省关工委主任) 主 任:邓海光(团省委书记) 副 主 任:白 涛(团省委副书记、省少工委主任) 李小鲁(省教育厅副厅长) 何桂复(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局长) 李欣健(省司法厅副巡视员) 谭天玄(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副总编、广东电台副台长) 杨安徽(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 欧国强(中国校联网董事长) 成 员:黄庆辉(团省委宣传部部长) 池志雄(团省委少年部部长) 陈日文(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处调研员) 台胜利(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基层指导处副处长) 朱海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副处长) 潘晓明(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处长) 吴雪甜(省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林 玲(广东电台交通之声总监) 陈建勋(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团委书记) 温元麟(广东省少年军校校长) 马名伟(中国校联网主任总编) 附件2: “平安行动好队员”申报表
(此表需同时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附件3: “平安行动”优秀主题队日竞赛活动申报表
(此表需同时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附件4: “少年儿童平安行动”贡献奖申报表
(此表需同时附一份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附件5: “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此表需同时附一份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附件6: “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社区申报表
(此表需同时附一份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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