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就2023年“伙伴同行”粤东西北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计划(以下简称“伙伴同行”项目)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2023年“伙伴同行”粤东西北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计划珠三角帮扶机构招募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系列文件精神,扎实做好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团省委、省司法厅继续联合开展2023年度“伙伴同行”项目。现公开招募2家珠三角社工机构,对团省委实施的“伙伴同行”项目粤东西北地市承接机构进行专业帮扶,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发展。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万元,每家珠三角机构4万元。
(二)项目要求
1.项目时间:2023年7月—2024年6月
2.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负责为粤东西北承接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每2个月至少开展8小时专业帮扶服务(其中实地帮扶不少于4小时)。工作内容包括行政支持、专业支持等。
2.负责按照项目指标量化表要求,结合珠三角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服务经验,以项目成效为导向,帮扶结对粤东西北承接机构开展专业服务。
三、项目服务的方式
线上及线下帮扶
四、项目服务地点
片区1:汕头、河源、梅州、汕尾、潮州、揭阳
片区2:清远、韶关、阳江、湛江、茂名、云浮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是在广东省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办非企业范围(社会服务机构)或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专业服务机构;
2.组织机构健全,内部治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3.有相对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其中应包括2名以上具有青少年社区矫正专业工作经验,熟悉项目运营管理的人员;
4.近5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成立不满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无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
六、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采购项目报价书(附件),可以优化采购项目规格;
2.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相关工作人员简介及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项目执行方案。
七、评审办法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资质、信用、方案质量、价格等情况投票,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报名时间、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请于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前将报价材料密封后邮寄至团省委权益与社会工作部,由评审小组评议,确定成交供应商。
2.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3.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20-87195607
共青团广东省委权益与社会工作部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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