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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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办发[2007]17号关于印发《团省委机关各部室举办团干部培训班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发 点击数:6979 更新时间:2007/9/6 11:56:26

机关各部(室)及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团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促进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办班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团省委机关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现将团省委机关各部室举办团干部培训班管理办法(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团省委机关各部室举办团干部培训班管理办法(修订稿)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邮编:51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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