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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办发[2007]4号关于推荐省五一劳动奖章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发 点击数:6636 更新时间:2007/9/6 11:11:04

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省总工会拟于今年五一前夕评选一批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现根据通知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以下评选条件,有合适人选的请于226日前推报办公室,并准备简要事迹材料。评选条件如下:

1、 在深化企业改革,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改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建设创新型企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贡献的;

2、在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 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卫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利益,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7、在完善社会管理,控制人口,促进人口、资源、

环境相协调,推动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联系人:廖凤婷

   联系电话:87185611

 

 

 

 

 

                            团省委办公室

                                2007年2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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