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全文:团粤联发〔2018〕9号 关于开展第三届 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的通知.pdf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文明办、学联、少工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直属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少先队改革方案》《广东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部署安排,以党中央、省委对中小学团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青少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我省青少年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团省委、省文明办、省学联、省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第三届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当南粤好少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协办单位:青藤网、《少先队员》杂志社
三、活动时间
2018年3月至12月
四、活动方式
1.各级参评“最美南粤少年”的少先队员须由少先队中队组织民主推荐,学校少工委或大队委讨论决定推荐参加;已离队中学生、中职生须由班级团支部民主推荐,经学校团委审核择优推荐参加。
2.评选活动由各级团委牵头,分别组建本级评审委员会,评选产生本地区最美少年并向上一级推荐。
3.省级评审由省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择优评选出省级“美德好少年”“创新好少年”“智慧好少年”“才艺好少年”“活力好少年”和“自强好少年”等6个类别的好少年,共计60名。
五、参与条件
(一)具有广东学籍的中小学生(含中职、中专、技工学生)。
(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人生目标,勤奋学习,品学兼优,尊敬师长,关心同学,集体荣誉感强。
(三)在文化学习、素质拓展、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能积极参加团队组织活动,发挥榜样作用。参评的共青团员应是注册志愿者,且有参与志愿服务记录(以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记录为准,网址:www.gdzyz.cn)
(四)参与“最美南粤少年”评选的学生须满足上述3个基本条件,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美少年类别。每位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各类别侧重以下要求:
1.美德好少年:理想信念坚强,坚定“四个自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小宣传员”和“小传播者”;品行良好,富有正义感,热心帮助同学和他人;有社会公德心,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扶危济困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生活朴实节俭,在思想品德方面具有较好的示范带领作用。
2.创新好少年:热爱创新,开动脑筋,迎接挑战,开拓新领域,创造新成果;富有共享精神,愿意与同学分享创新知识、观点与成果,是班团队集体中的“创新小能手”;善于用科学创新的方法解决问题,并带领小伙伴们共同成长;具备一定科研理论创新能力,或在各类科技创新和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3.智慧好少年:勤奋好学、热爱集体、积极向上,善于为班团队集体建设“想办法”、为积极活跃班团队集体“出主意”;博学好问,见多识广,富有求知精神,积极参与各类学科和知识类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专业基础扎实,职业技能精益求精,富有“工匠”精神。
4.才艺好少年:拥有正确的艺术观和文化艺术鉴赏能力;积极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带领队员、团员和同学分享感受中华艺术魅力;在班团队集体活动中表现活跃,注重用艺术熏陶的方式感染身边的小伙伴,引导班团队集体积极向上、热爱生活、崇尚正能量;自身多才多艺,在艺术表现形式上有较强的向上向善引导力。
5.活力好少年:热爱关心集体,阳光正派、富有朝气、是班团队集体的“热心人”和“领跑者”,在班团队集体中号召力、感染力和凝聚力较强;崇尚健康生活,积极参加各项团队活动;带领团员、队员和同学们参加体育锻炼,强健体魄。
6.自强好少年:善良诚实、认真踏实,有自信、不自卑,有“不怕苦、不服输”的劲头,富有挑战精神,有责任担当;面对家庭或个人困难、挫折能够勇于挑战,善于开动脑筋解决各种复杂问题;有开拓精神和行动感染力,为促进班级团结和集体进步作出贡献。
六、活动推进安排
(一)基层民主推荐阶段(3月10日-4月10日)
少先队员以中队为单位,依托少先队活动课,组织召开中队组织生活会,民主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少先队员作为“最美南粤少年”候选人上报大队委;学校少工委或大队委对各中队民主推荐的队员进行集中评选并择优报送县(市、区)团委。
中学(中职)共青团员及已超龄离队未入团的学生,由班级团支部民主推荐符合条件的青少年作为候选人,学校团委对各团支部民主推荐的队员进行集中评选并择优报送县(市、区)团委。
校级评选推荐结束后,由学校团委或大队部指定专人使用专用账号负责将候选人资料审核并上传至活动网站。每个候选人参评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展示,接受公众监督,同时鼓励青少年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二)市、县级评审阶段(4月11日-5月10日)
市、县级团委和少工委牵头组织本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下一级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出本级最美少年系列荣誉(包括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少先队员)。期间,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榜样引领示范作用,普遍开展主题团日、队日活动,举办分享会、故事会、报告会等,开展系列榜样学习宣传活动。
县级团委、少工委要加强对基层组织推荐工作指导,并制作推报不少于1个通过开展“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发掘的优秀青少年事迹视频(时间5分钟左右,内容不超过500M);市级团委、少工委把关审核后,择优向省推荐每类2个先进事迹视频。
县级评审阶段是4月11日至25日;地市级评审阶段是4月26日至5月10日。
(三)省级评审及展示阶段(5月11日至30日)
省级主办单位将组织评审团对各地市、省直属学校推荐的候选人展示材料进行评审,评选产生“最美南粤少年”等奖项。
省级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得省级“最美南粤少年”荣誉的学生事迹进行深入发掘,结合各地市上报的活动采集视频,制作“新时代最美南粤少年”主题团队日教学视频,并向社会推广。
5月30日,组织全省中学团员青年和少先队员们集中收看“新时代最美南粤少年”主题团队日教学视频,向典型学习,与榜样同行。
七、荣誉设置
(一)省级荣誉称号
1.在各地市、省直属学校推荐的人选中产生60名“最美南粤少年”,分别授予“美德好少年”“创新好少年”“智慧好少年”“才艺好少年”“活力好少年”“自强好少年”每类10名。另根据活动情况设“最美南粤少年”提名奖若干。荣获省级以上“最美南粤少年”荣誉的中学生、中职生列为2018年度全国“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候选人。
2.各地市、省直属学校推荐的少先队员、共青团员符合省优秀少先队员、省优秀共青团员标准的,作为2017-2018年度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员、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人选。
3.活动不再设置“最佳人气奖”,网页不设置点赞功能。
(二)市、县级荣誉称号
各地市、县(市、区)参照省级安排设置相应荣誉称号。推荐获评上一级荣誉的人选原则上不重复获得本级荣誉。
2017-2018年度省、市、县各级“优秀少先队员”、中学(中职)“优秀共青团员”通过本次活动推选一并产生,不再另外评选。
八、工作要求
(一)发动工作要到支部、中队,做到全面覆盖。各地团委、文明办、学联、少工委要把活动意义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注重发挥班团支部和少先队中队集体民主推荐作用,把发动工作作为激发基层团队活力的重要抓手,广泛组织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切实把广大中小学生中的榜样推选出来。要打破隶属关系限制,确保覆盖本地区所有中小学(含省属中小学、各高校附属学校、民办学校等)。
(二)评审工作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进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精神,组建本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扎实做好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人数不少于10人,须包含主办单位代表、教育工作者代表、媒体代表等。各地推荐人选中农村地区学生和农民工子女等群体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活动组委会。
(三)表彰工作要推进系统形成体系。各级团委、少工委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按照团省委下发的《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广东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广东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健全和完善中学共青团和少先队表彰体系,加强对基层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表彰的指导和统筹,充分发挥各类典型选树活动和评选表彰在青少年思想引领中的重要作用。
(四)宣传工作要注重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各地、各学校要深入挖掘青少年身上的“正能量”“闪光点”,真正推出一批既体现时代精神,又可亲可信可学的青少年典型。要发挥榜样的带动作用,通过各类主题宣传学习活动加强引领。要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青少年事业的浓厚氛围。
附件:1.“最美南粤少年”活动系列荣誉名额分配表
2.“最美南粤少年”活动推荐表
3.“最美南粤少年”活动推荐人员汇总表
团省委少年部联系人:晏嘉徽、郭炜城、李群英
联系电话:020-87185621
邮箱:zmnysn2018@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活动专题网站:
广东青年之声:www.12355.net
青藤网:zmnysn.61qt.cn
活动二维码:
广东青年之声 智慧青藤网
活动咨询及技术保障电话:4009615658(按市话收费)
咨询时间:周一至五9:00-12:00,14:00-17:30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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