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办发

您现在的位置: 广东共青团 >> 资料中心 >> 文件制度库 >> 团粤办发 >> 正文

团粤办发〔2016〕50号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发 点击数:5276 更新时间:2016/7/29 15:27:44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

今年入汛以来,我国多地连续遭遇强降雨袭击,部分地区出现严重洪涝灾害,我省多个地市也出现了强暴雨并引发自然灾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较大危险。7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形势非常严峻、任务非常繁重,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行动起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日前,团中央下发《关于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全省各级团组织要根据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把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参与防汛救灾工作作为“七下八上”(七月下旬八月上旬)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团组织要以习近平总书记“7·20”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防汛救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准确认识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要求,深刻认识防汛救灾工作是对共青团先进性的重要检验,要未雨绸缪,加强广大团员对于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防患意识,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做好充分准备。

二、积极行动,突出团员青年先进性

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化担当意识,自觉把参与防汛救灾工作作为团组织和团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和现实考验。一旦发生洪涝等自然灾害,要充分发挥各级团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生力军作用,广泛组建“青年突击队”,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动员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引导青年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救灾工作。

三、加强宣传,传播社会正能量

各级团组织要依托各类宣传媒介,广泛宣传防汛救灾工作,积极宣传预防知识,及时转发权威信息,批驳不实谣言,牢牢把握网络舆论主动权。要注意挖掘防汛抗灾和灾后重建中涌现出的青年典型,展现青年精神风貌,凝聚人心、鼓舞斗志,传播正能量。

各地团组织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况、采取的重要措施、面临的突出需求,请及时上报团省委。

附件:关于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附件

 联系人:李  晟

 电  话:020-87185611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

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青春广东新闻
南方plus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官方微博

广东共青团
bilibi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