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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联发〔2014〕71号 关于表彰2013年广东高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联发 点击数:6527 更新时间:2014/10/29 10:38:33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2013年从全国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精神,2013年,共青团广东省委、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继续组织选派了54名高校、中职中专团干部到新疆、广东县级团委挂职锻炼。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悉心指导下,在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挂职团干部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全力推进团中央和团省委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有力推动了基层团的各项工作,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培养锤炼了一批年轻干部,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全省高校团干部挂职县级团委工作,在全省选派团干部中形成深入基层、服务基层、锤炼自我的良好风气,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决定,授予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等15个单位“2013年广东高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优秀工作单位”称号,授予刘李云等28名挂职干部“2013年广东高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挂职团干部标兵”称号,授予齐家祥等26名挂职干部“2013年广东高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优秀挂职团干部”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组织青年、引领青年、服务青年的实践中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希望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要以他们为榜样,开拓创新、敢于担当,努力推动我省共青团事业取得新的更大成绩,为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13年广东高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优秀工作单位获奖名单.docx

附件2:2013年广东高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团干部先进个人获奖名单.docx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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