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团中央学校部关于见习基地工作报表说明及近期见习基地工作安排的通知
转发团中央学校部关于见习基地工作报表
说明及近期见习基地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高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书记处指示精神,认真做好学校战线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数据上报工作,及时准确反映见习基地工作进展情况,团中央学校部近日下发了关于见习基地工作报表的说明,结合我省高校战线见习基地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工作报表说明转发大家,并就近期见习基地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报表说明
为统一和明确工作报表中各个指标的含义,团中央学校部在通知中对工作报表每个项目和指标都进行了说明,具体如下,请各高校结合“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旬报表”阅看理解,并按照团省委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见习基地(个)”栏
1.总数:应填写严格按标准建成的见习基地总数(其中不包括未对接上的或已流失的基地);
2.与上月相比新增数:应填写从上次报送工作报表至本次报送工作报表期间,严格按标准新建成的见习基地数。
(二)“见习岗位(类)”栏
1.总数:应填写各见习基地所提供的岗位类别总数(即工种数而非见习人员数);
2.与上月相比新增数:应填写从上次报送工作报表至本次报送工作报表期间,各见习基地新增(包括新建见习基地和已有见习基地新设立的岗位)的岗位类别数(即工种数)。
(三)“见习人员(人)”栏
1.需求总数:应填写本年度所有见习基地共需求的见习人员数;
2.本月需求数:应填写截至每月最后一天,当月需求的见习人员数;
3.已上岗总数:应填写截至目前已上岗见习的总人数;
4.见习结束后正式聘用人数:应填写截至目前已结束见习并受聘用的见习人员数。
(四)“运转情况(个)”栏
1.处于招收阶段基地数:应填写具有见习人员需求,且正在招收但尚无见习人员上岗的基地数;
2.处于见习阶段基地数:应填写正在招收且已有见习人员上岗的基地数(包括正在招收但尚未招满见习人员的基地);
3.结束本期见习基地数:应填写截至目前,本期已结束提供见习岗位的基地数。
二、近期工作安排
(一)第二批见习基地的报送
根据团省委《关于全力推进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的通知》(粤团发(2009)5号)及学校部
(二)见习人员的对接
请各高校加强与各见习基地的沟通,利用暑假,加快做好见习人员的对接工作,组织2009届已毕业未就业学生及2010届毕业生上岗见习,并按学校部
(三)签约授牌工作
各高校对确认能建立的见习基地,要抓紧做好签约授牌工作,并将协议书原件一份寄团省委存档备查(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路一号大院团省委学校部或就业创业办公室,收件人杨树明,邮编:510080),目前已签约的协议请在
团省委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
(四)工作总结
自见习基地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学校战线各级团组织迅速行动,贯彻落实团中央见习基地工作精神,按照团省委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做好总结,推广经验,请各高校做好本校见习基地建设阶段性总结工作,并于
(五)其它事项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的沟通,方便日常工作的开展,学校部建立了广东高校就业创业工作Q群(群号:82038943),请各高校派一名负责就业创业工作的日常联系人加入该群,做好信息的传达。
联 系 人:杨树明
电 话:020-87185614或020-87185702
传 真:020-87195615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路一号大院团省委学校部或就业创业办公室(邮编:510080)
附件:见习基地建设情况一览表(第二批见习基地)
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