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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广东省平均每小时就有一起未成年人犯罪

文章所在栏目:新闻动态 点击数:3823 更新时间:2006/5/28 17:25:08
        来自团省委的一组数据表明,广东省未成年人犯罪形势触目惊心,占全国未成年人犯罪率的十分之一。去年广东省法院判决的未成年犯(14岁以上18岁以下)8666人,比2004年增长20.34%。相当于平均每天有23.7个未成年人犯罪,接近每小时有一个未成年人被判刑。

  昨天,第一部《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第五稿公布,并请来了11位未成年人参与制订该条例的讨论,听取孩子们自己的声音。记者了解到,草案从第一稿到第五稿的修改,都聚焦在以下几点:

  焦点一:学校200米内不得开网吧?

  草案中提到,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娱乐场所、桑拿按摩中心等营业场所。配置有网络设施的学校应当配备上网辅导员,并在其网络终端通过安装过滤软件等技术限制手段防止未成年学生接触有害消息。

  然而,调查表明,很多网吧专门设立在学校周围,吸引未成年人上网。有些职能部门对网吧的管理存在漏洞,为违规网吧和无证经营的“黑网吧”提供了生存空间。互联网上充斥暴力、欺诈、色情等内容的游戏软件或信息,使未成年人沉迷其中不能自拔。

  有些学生提出,有些学校配备了校园网,学生沉迷于通宵达旦打电子游戏,却不见学校帮忙“拉一把”,限时切断网络都做不到,更不用说配备上网辅导员了。

  焦点二:卖烟酒给小孩能罚款?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这跟《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一样,规定任何营业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或者出售烟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未成年人拍摄烟酒广告。

  有参与立法人员透露,拟草案时曾考虑规定如果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必须接受罚款。但最后却不了了之,因为面临执行难的困境。首先,不可能让每个买烟酒的市民出示身份证表明其年龄;其次,商家以营利为目的,怎么会不卖烟酒给未成年人呢?再者,烟酒有很多的销售渠道,难于有效监管。

  焦点三:娱乐场所真不让进?

  跟出台不久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一样,《条例》草案规定,营业性娱乐场所、桑拿按摩中心及其他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营业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在营业场所的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设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警示标志,注明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

  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娱乐场所仍然让未成年人大摇大摆地进出,加上进出娱乐场所的人很难分辨是否为未成年人,监管部门打击难度大,力度也不够。

  有立法小组人员质疑:营业性娱乐场所对未成年人全面禁止,到底可不可行?如果可行,又该如何监管?

  焦点四:法制副校长能否全职?

  聘请法制副校长是广东的特色,中心镇以上中小学必须聘请基层政法干警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据统计,目前广州全市有1585名兼职“法制副校长”承担了全市1690间中、小学校的法制教育职责,“法制副校长”的覆盖率达到100%。但由于法制副校长是兼职的,他们还有本职工作,时间和精力上难于安排,出现了一学期只上一节法制课、走马观花式地巡回演讲或派下属、同事来客串讲课等现象。

  有立法人员提出,应建立“法制副校长”工作考核评比制度,或者部分由兼职转向全职,在学校设立一些编制中职位。如果他们不尽职,还必须加以惩罚,这样才能更好地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

  然而,该观点被否决了。

  焦点五:流浪儿要进儿童福利院?

  草案规定,对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应当负责交送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送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对于孤儿、被遗弃、反复流浪的未成年人,或者找不到家庭,经常滞留救助机构的未成年人,应当把他们安置在儿童福利机构。

  有专家指出,当前社会救助机构不足,许多流浪未成年人得不到有效救助。由于生活没有着落,缺少关爱与帮助,很容易受到犯罪团伙的引诱和控制,成为犯罪的重点群体,所以应该切实维护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权益。(记者陈晓璇,通讯员王茜、陈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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