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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受到侵害,我也不知该咋办”

文章所在栏目:新闻动态 点击数:3985 更新时间:2006/5/28 17:22:25
        本报讯 (记者/胡键 实习生/江吟 通讯员/王茜)昨日,《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未成年人起草小组在中山大学法学院进行首次培训活动,共有11名报名者参加了培训。这些报名者中,虽然不乏学习成绩优异的,但这些学业优秀的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却相对匮乏。

  “以前完全没有了解过法律知识,也没感到法律和自己息息相关。”来自某实验中学的小邓说。“不知道未成年人有哪些合法的权益”,赤岗中学初三的小黎有些迷茫,“就算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也不知该咋办,不清楚要向哪些部门求援。”

  团省委权益部部长黎鹤介绍,目前广东省未成年人犯罪形势非常严峻。“去年整个广东通过法院系统判刑的14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就有8666人,平均23.7个人/天。也就是说,差不多一个小时就有一个未成年人被判刑。2005年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比2004年增加了20.7%,比2003年则增加了43%”。

  黎鹤说,“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非常严重。”这次让未成年人参与立法,其宗旨就是要通过让未成年人接受良好的法制教育从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的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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