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共青团权益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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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15期】2018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文章所在栏目:广东共青团权益工作简报 点击数:5493 更新时间:2018/9/28 14:22:29

2018年,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知》(粤常办 〔2018〕1号)、省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的通知》(粤协办函〔2018〕4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评价办法》(粤办发〔2018〕4号)等文件要求,我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从服务党政中心工作大局出发,研究部署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加强和改进办理方式,圆满完成了各项办理工作。现将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 建议提案办理的基本情况

今年我委共接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3件(主办2件、会办1件),全国政协提案9件(主办3件、会办6件),省人大代表建议11件(协办11件),省政协提案23件(主办6件,承办1件,分办1件,会办12件,意见3件),合计46件,内容涵盖青少年成长发展诸多领域。与往年相比,人大代表依然高度关注青少年事业,并对养老服务体系、社区托老所、专业人才培养等社会关注领域提出可行性建议,积极为如何更好地处理当前青少年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言献策;政协委员今年更关注粤港澳青少年成长发展、文化交流等领域,超过一半提案内容涉及粤港澳题材。目前我委在总结往年好做法和好作风的基础上,针对新情况、新要求,加强和改进办理方式,切实提高办理实效,已按办理时限办结所有建议和提案。

二、 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一直以来,我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要求,认真部署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专门成立由团省委书记任组长,分管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员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权益与社会工作部,继续深化书记负总责、分管副书记亲自抓、权益与社会工作部牵头协调、其它部门按职能分工配合的工作格局,以更高的标准确保办理工作平稳有序高效进行。今年5月,我委还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明确了每一位党组成员牵头督办1件省政协提案主办件。在办理过程中,领导班子对提案的办理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协调、亲自审定,并将办理工作列入年度重点任务。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切实提高办理实效,把建议和提案作为创新工作和推动工作开展的智力资源、信息资源,注重将建议和提案回复内容与青少年工作实际情况相结合,力求通过办理工作促进有关问题快速、有效解决。

(二)注重沟通,提高实效。我委始终坚持注重提高办理实效,把加强与委员、协办单位、基层青年等的沟通联系作为提升办理实效的关键。一是加强与委员的沟通协商。各承办部室在办理建议和提案过程中,采取调研、座谈、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征询对初步答复内容的意见,并切实积极采纳提案者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提案者关切的热点问题,切实解决问题。二是加强办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对外,对协办件给予密切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答复意见;对内,负责建议和提案办理的主办会办部室相互配合,积极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及时办复。同时,对于我委领办的主办件,积极主动与委员、其他会办单位等沟通联系。在办理《关于继续加大政府购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力度的提案》(第20180429号提案)的过程中,我委组织召开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暨“共青团与政协委员面对面”座谈会,邀请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熊水龙,省政协委员代表,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会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同志和普通青年代表出席会议,共商该提案解决办法。在办理《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共同家园,提升港澳青年国家认同的提案》(第20180427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打通壁垒,逐步推动港澳青年来粤创业就业的提案》(第20180428号提案)的过程中,我委邀请有关单位、提案人,多次召开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家园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卡、“青年同心圆”计划等主题工作座谈会,帮助港澳青少年融入内地社会,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交流互融。

(三)创新理念,改进方式。今年以来,我委在办理过程中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将办理工作作为反映青年呼声、维护青年权益、促进青年成长的重要载体,认真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深化办理工作,推动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在青年见习实习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扎实工作,更好地服务青年就业创业、成长发展,推动青年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在办理《关于一以贯之的态度深化青年交流工作的提案》(第20180395号提案)时,积极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研究推出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学习、就业、生活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举措,目前我委正筹备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家园,通过项目合作形式,依托港澳青年在粤服务机构、广东共青团各地“青年之家”等现有工作阵地进行建设,在原有服务基础上,针对港澳来粤青年核心需求,邀请、协调省市青联相关专业界别委员、相关青年团体工作人员及经验丰富的社工队伍进驻服务点,为港澳来粤青年提供个性化的信息咨询、法律维权、心理辅导等服务,不断完善相应配套服务,做好港澳青年在粤生活保障工作。此外,我委始终坚持将调查研究贯穿于整个办理过程,确保所有建议的回复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实效。在办理第1459号建议《关于制订<青年创业促进条例>的建议》的过程中,为进一步适应我省高校创新创业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我委根据实际情况,深入总结多年来青年创新创业工作实践经验,围绕创业政策支持、公平创业环境与服务支持、创业教育培训与援助等方面,深入研究现行广东省青年创业相关文件,广泛征求专家组、高校团委、在校大学生意见,形成了《广东省青年创业促进条例(草案)》,并提交至省人大。为加快推动《条例》出台,我委安排省内主要高校团委组织法学专家、创新创业相关领域专家及创新创业项目指导老师和学生开展专项研讨,以进一步完善条例。

(四)围绕主业,推进工作。我委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均涉及当前我省青少年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现实性和紧迫性,对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今年以来,我委狠抓落实建议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与青少年工作结合起来,使办理过程成为广纳良策、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过程,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建议和提案的办理效果。在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过程中,为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广东实际,我委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2018年广东省“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在办理《关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建议》(第1571号建议)过程中,我委按照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广东的总体部署,切实履行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从完善机制、打造品牌、强化保障三个方面入手,积极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一是深入开展青少年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和青年群众工作优势,动员全省2.8万个团支部和946万志愿者,省级撬动480万资金用于开展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二是创新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发动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千名青年律师千场青少年法律服务”活动。三是通过“魅力讲师”“甘露行动”等活动,扎实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四是通过广东省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青藤计划”社工研究生服务团和“伙伴同行”粤东西北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计划等,推进青少年服务工作。

(五)健全机制,规范程序。通过办理今年的建议和提案,我委进一步梳理完善了建议和提案办理制度,印发了《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工作办法》,明确了办理工作职责和交办、办理、督办、考核、公开等规定,规范办理工作程序,推动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在办理过程中,我委注重对每件建议和提案的答复,力争做到注意答复的针对性,对所提意见逐条答复,答复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体例规范、内容完整、文字精炼、表述准确、语气诚恳。此外,我委不断加强办理工作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办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的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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