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学共青团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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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学共青团简报第22期】清远建设标准化示范性团校  推进团的“强基固本”工程

文章所在栏目:广东中学共青团简报 点击数:5590 更新时间:2017/9/28 10:31:03

                                    清远建设标准化示范性团校推进团的“强基固本”工程

    中学(中职)共青团“强基固本”工程是中学共青团改革的重要内容,自5月以来,团清远市委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联合清远市教育局加强团校建设,率先建成中学(中职)团校,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提高团员综合素质,以示范性团校引领中学共青团改革,推进团的“强基固本”工程。

一、强化顶层设计,明确工作定位

团清远市委依据《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联合清远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清远市中学(中职)团校建设的通知》,对团校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发展目标和建设要求等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同时,清远各学校围绕“一个中心,三个定位,四项功能”的工作格局开展建设工作。“一个中心”即团校建设围绕“强基固本”这个工作中心,筑牢团的基层组织基础。“三个定位”即定位于加强团员青年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团员团干先进性;定位于规范团员发展,控制中学团青比;定位于提高团员青年综合素质,服务团员青年的多元化发展。“四项功能”即突出团员青年的思想引导、学习交流、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服务需求等功能。其中,“服务需求”与“青年之家”工作相结合,收集并服务团员青年的需求,让团员青年真正感受到“团”就在他们身边。

二、明确建设目标,科学统筹推进

团清远市委与清远市教育局积极沟通,将团校建设纳入学校德育的工作重点考核项目,按照分期分步、以点带面的原则,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中学(中职)团校建设。建设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2016年 9月前,建成市级团校示范点;2016年底前,每县(市、区)在辖区内3—5所中学(中职)建成县级团校示范点;2017年底前,所有市属中学(中职)、各县(市、区)直属中学(中职)和30%以上的农村中学建设团校,初中、高中毕业班团学比分别控制在30%、60%以内;2018年底前,全市所有中学(中职)普遍建设团校,并规范团校管理和运作。

为加快工作推进,清远团市委和清远市教育局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推进团校建设,狠抓建设工作落实。经过驻点推进、分批督导、限时改进、联合验收等环节,历时4个月,确定了清远市第一中学、清远市技师学院等首批12所市级中学(中职)团校建设示范点。

三、制定建设标准,规范创建工作

为创建标准化、规范化团校,团清远市委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工作:一是完善阵地建设。清远各学校为团校建设提供专用教学场所,主要用于团课讲授、课程研究及各类团的活动;整合心理辅导室的场地资源,打造“青年之家”,为学生提供活动策划辅导、团务培训、心理咨询等服务。同时,各中学开设团校宣传栏,及时向团员青年宣传党团知识、时政要闻、志愿服务、青年之声、团员风采、团校课程及活动安排等,充分发挥团校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引导作用。二是科学设置课程。各团校依托《中学生团课教程》,科学合理统筹安排课程,突出“分类引导”,主要分为团前教育、入团积极分子培训、团员培训、团员骨干培训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同时,注重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团校全体学员注册成为志愿者,组织学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其中在校学生每学期参加培训不少于5个课时;团校学员在校(三年制)期间参加志愿服务时数不少于20小时。入团积极分子在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不少于20个课时的团课学习(理论学习不少于12个课时,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不少于8个课时)。三是丰富教学资源。团清远市委联合市教育局、市学联共同面向全市征集“微团课”,涌现出《点燃我的梦,铸就中国梦》等一大批优秀微团课作品。

四、完善机制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师资力量。团校教师主要由学校团委干部、德育教师和青年骨干教师担任。充分发挥党建带团建作用,落实学校党组织领导讲授团校“第一课”制度。同时,广泛吸纳校外师资,聘请当地党政领导、团干部、先进人物、青少年工作者等担任团校教师。二是规范学员管理。统一印制《清远市中学(中职)团校培训记录册》,作为学员培训情况的重要依据,通过登记学员的基本信息、培训的班次、培训形式、内容、评价情况等,进一步规范学员管理。三是制定评价体系。将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和日常表现纳入团校学员学习评价体系。团校每学年对学员考评一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学员”作为推优入团或入党对象,优先参与各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的评选;评价不合格者需重修课程。四是落实组织保障。学校党委(支部)书记作为团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指导团校各项工作开展;分管副校长兼任团校校长,参与团校建设的整体规划和实施;学校团委书记任团校专职副校长,全面负责团校日常工作;学校每年落实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团校建设。清远市教育局把团校工作纳入中学(中职)德育工作体系,将团校培训课程列入中学(中职)课表,学校教师授团课课时纳入教学工作量,计入在岗工作总量。五是严格考核管理。市、县两级团委、教育局建立团校考核制度,制定了《清远市中学(中职)团校建设考评表》,实行分级管理,对每一所团校创建单位进行认真的督导、考核、验收,每两年对已建的中学(中职)团校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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