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团粤联发〔2008〕35号
关于开展“戒除网瘾 快乐成长”主题
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综治办、团委、预防办:
近年来,因沉迷网络而引发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日益严重,青少年网瘾问题已严重影响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帮助网络成瘾的青少年戒除网瘾,引导青少年文明上网、健康上网、适度上网,特别是抓好暑期学生的网络文明安全教育,省综治办、团省委、省预防办决定联合开展“戒除网瘾快乐成长”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8年8月至12月
二、活动主题
戒除网瘾快乐成长
三、活动内容
(一)认真组织观看法制教育电影《青涩记忆》。
(二)举办以“戒除网瘾 快乐成长”为主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活动。各地要积极争取人大、政协的关心和支持,聘请热心青少年教育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青少年之友”,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别是青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各类青少年群体当中,就青少年网瘾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采取各种形式和途径向党委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反映网瘾对青少年的现实危害,积极推动青少年网瘾问题的解决。
(三)开展“戒除网瘾 快乐成长”青少年网上现场咨询活动。各地要积极与门户网站合作,邀请心理、教育、法律、青少年研究等方面的实务专家和理论学者,依托互联网开展“戒除网瘾快乐成长”青少年网上现场咨询会,设立专题讨论和交流区,在线为广大青少年及其家长解答如何预防和戒除网瘾等相关问题,提供专业服务,帮助青少年认识网瘾的危害性,及时有效地戒除网瘾。
(四)开展“戒除网瘾 快乐成长”青少年戒除网瘾主题报告会。各地要主动联系、邀请一批在青少年网瘾研究和矫治实践中颇有建树的专家学者,分别深入到学校、企业、社区等青少年比较集中的场所,就青少年如何摆脱网瘾困扰作主题报告,帮助青少年深刻认识网瘾的严重危害性,及时掌握一些自我控制防止沉迷网络的心理方法。
(五)开展“戒除网瘾 快乐成长”青少年戒除网瘾主题征文活动。各地要紧密结合活动主题,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社区宣传栏、校园广播及其他团属宣传阵地动员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征文活动,为戒除网瘾献计献策、论述网瘾的危害性、描述发生在身边的网瘾故事等,在青少年中大力营造“戒除网瘾快乐成长”的浓厚氛围。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到网瘾对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幸福安宁的危害,从站在培养祖国下一代接班人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认真开展好本次活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出成效,努力帮助沉迷网络的青少年戒除网瘾,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
2.精心部署,广泛动员。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立足学校和社区等青少年集中的场所,针对青少年的身心特点,以多种形式动员、组织好广大青少年,尤其是中小学生观看教育电影《青涩记忆》,不断提高青少年使用网络的自控力。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途径和团属宣传阵地,对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发现和挖掘活动亮点,选树典型案例,扩大舆论影响,引起社会各界对青少年网瘾问题的关注和重视,在社会中积极营造青少年文明上网、健康上网、适度上网的良好氛围。
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
主题词:戒除网瘾△ 活动 通知 | |
抄送:省综治委主任、副主任,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
二○○八年八月八日印发 |
(共印50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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