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办发〔2007〕号 关于推选共青团广东省第十二次代表 大会学校系统代表、委员、候补委员 候选人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团工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根据《关于召开共青团广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通知》(团粤发[2007]26号)的要求,现将推选学校系统代表、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校战线代表、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额归口的说明 1、高等学校的归口 教育部、国务院侨办、省教育厅主管的,学校所在地在广州地区的高校的代表、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额归口省、部属高等学校;省教育厅主管的,学校所在地在广州地区以外的高校和各地方政府主管的高校代表、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额归口地级以上市;民航总局主管的高校的代表、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额归口民航中南管理局;省有关厅局主管的高校的代表、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额归口省直机关。 2、中等学校的归口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的代表、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额归口省直机关;其他中等学校代表、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额归口各地级以上市。 二、工作要求 1、做好推荐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范程序,严格按照《关于召开共青团广东省的十二次代表大会的通知》(团粤发[2007]26号)要求和本通知要求做好本次团代会学校战线代表、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推荐和选举等工作。 2、做好宣传工作。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校园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方式对团代会代表、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和选举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3、各学校在工作中如遇问题,要及时向团省委组织部、学校部报告,以确保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组织部联系人:王 琛 电话:87185617 学校部联系人:江凯涛 电话:87185614 附件: 1、省、部属高等学校代表候选人名额分配和人选构成 2、省、部属高等学校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和人选构成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 (共180份) 省、部属高等学校代表候选人 名额分配和人选构成
附件2: 省、部属高等学校委员候选人 名额分配和人选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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