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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保护母亲河――珍爱生命之水,共建生态文明”主题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发 点击数:6843 更新时间:2008/6/3 14:18:30

关于开展保护母亲河――珍爱生命之水,共建生态文明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团委,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团委,各高等院校团委

为了全面迅速掀起2008年保护母亲河行动的春季热潮,根据团中央的统一部署,2008年我省保护母亲河行动将以“珍爱生命之水,共建生态文明”为主题以“水”为核心,以江河湖泊为重点,以流域为单元,大力开展爱水节水护水的青少年生态环保宣传实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做好“保护母亲河日”的宣传工作。今年3月9是第七个“保护母亲河日”。各地要以“珍爱生命之水,共建生态文明”为主题,广泛动员青少年在校园、社区、集镇开展爱水节水护水宣传、植绿护绿、保护水质、节约用水等生态环保实践活动,使他们在亲身实践中体验保护水资源、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增强母亲河意识和生态环境意识。要与社会传媒、窗口行业和交通部门(单位)合作,通过播发公益广告、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普及爱水节水护水知识。要充分利用文化休闲广场、社区文化活动等,采用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水文明理念,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保护母亲河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浓厚氛围。

2. 组织好青少年生态环保实践活动。各地、各单位,特别是各高等院校,要利用植树节、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等春季环保纪念日,大力开展植绿护绿活动,以青少年的环保实践活动,唤起全社会对水资源保护的认识。要充分发挥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的作用,开展环保实践活动。要广泛组织青少年绿色志愿者,组建生态监护队,开展水源监护、水质监测、打捞漂浮物等监护活动。

3.开展好流域性青少年生态环保活动。要继续围绕重大节庆活动、省重点工程,以流域为单元,创造性地开展以保护水源、保护水生动植物、保障饮水安全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实践活动,打造品牌、形成机制,在流域内整合力量,整体推进。

4. 规范、建设好青少年绿色家园和保护母亲河生态环保示范工程。要结合实际,以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保护水质和保护湿地动植物生存环境为目的,在水源地和江河湖泊流域新建、改造、命名一批青少年绿色家园,依托家园开展实践活动。各地要严格按照《保护母亲河工程实施办法》(全保领发[2005]9号)的要求,广开筹资渠道、严格规范管理,做好补植、管护工作,建设好保护母亲河生态环保示范工程和纪念林。

今年春季保护母亲河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市、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尽快做出本地的春季工作安排,并在33日前通过电子信箱或传真报团省委青农部。特色活动和新闻线索,要及时上报,以便全省统一宣传。

联系人:朱瑞峰

联系电话:020-8719562387195621(传真);

电子信箱:gdqn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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