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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广东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7322 更新时间:2022/9/16 9: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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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有关县(市、区)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高校团委:

2022年7—8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联合开展了2022年广东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取得积极成效。为总结经验,扩大活动影响,引领大学生投身乡村振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团省委将开展2022年广东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总结时间

2022年9月

二、参与范围

参与组织、指导和开展2022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并在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各类大中专学校团组织、实践单位、实践团队、品牌项目及个人等。

三、工作安排

(一)认真做好活动总结

1.各高校团委要对本单位开展202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体情况进行梳理,于9月20日前将《总体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各中职、技工学校《总体情况统计表》以地市为单位收集汇总后报送至团省委少年部,其中,省属中职、技工学校由省直机关团工委汇总后报送至团省委少年部。

2.各高校、中职、技工学校团委结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开展校内报告会、分享会,组织优秀实践团队、个人在青年学生中分享暑期社会实践的鲜活事例、实践成果、活动感悟等,扩大“三下乡”实践活动的影响范围。

(二)推选优秀工作典型

1.全国优秀集体和个人

(1)根据团中央分配的名额,我省将从广东省“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单位(包括高校、职业院校团组织,学校的院系、班级及社团等的团组织)、团队、个人(负责活动组织工作的学校团干部、学生以及学校有关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均可申报)中推荐16个单位、20个团队、10名个人作为2022年全国“三下乡”优秀集体和个人候选对象。

(2)为鼓励和推动各地结合实际进行社会实践工作创新,我省将从机制完善、特色鲜明、成效显著、运行规范的广东省“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品牌项目中择优推荐8个项目作为2022年全国实践活动优秀品牌项目的候选项目。

(3)通报表扬名单通过“基层申报—团省委推荐—团中央青年发展部组织评议”的流程产生。9月20日前,各地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高校团委最多推报1个优秀单位、1支优秀团队、1名优秀个人和1个品牌项目(填写附件2、3、4、5),并填写《2022年全国“三下乡”优秀推荐汇总表》(附件7)。高校推荐材料直接报至团省委学校部,中职、技工学校推荐材料按照团组织隶属关系由各地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汇总后报至团省委少年部。

2.全省优秀集体和个人

(1)根据全省学校实际开展社会实践情况和活动成效,对不多于50个单位、200支团队、500名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2)团省委将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学联等主办单位组成评审组,评选全省优秀单位、团队和个人。评审工作将重点考察活动开展情况(助力乡村振兴成效)、媒体宣传和经费配套三个方面的指标。

(3)省级“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无需申报,由主办单位根据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择优评选;优秀团队、优秀个人由各地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高校团委推荐,其中优秀团队优先从全国、省级重点团队以及参加专项活动的团队中推荐。学生人数在3万人以上的高校原则上最多推荐4个优秀团队和10名优秀个人(其中教师最多4人),学生人数在2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含3万人)的高校原则上最多推荐3个优秀团队和8名优秀个人(其中教师最多3人),学生人数在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含2万人)的高校原则上最多推荐2个优秀团队和6名优秀个人(其中教师最多2人),学生人数在1万人以下(含1万人)的高校原则上最多推荐1个优秀团队和4名优秀个人(其中教师最多1人),各地市、省直机关团工委原则上最多可推荐中职、技工学校4个优秀团队和15名优秀个人(推荐教师总数不多于5人,同一所学校优秀团队不多于2个,优秀个人不多于3人)。推荐单位须填写《2022年广东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附件8)《2022年广东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申报表》(附件9)。推荐教师可为实践团队指导老师或具体负责“三下乡”工作的专职团干。

(4)各地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高校团委均须填写《2022年广东“三下乡”优秀推荐汇总表》(附件10)并严格排序。高校申报材料直接报至团省委学校部,中职、技工学校申报材料由各地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汇总后报至团省委少年部。所有申报材料须于9月23日前报送至负责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分类推荐,按时报送

各地市团委、高校团委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把关,坚持走群众路线,本着客观、公正、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组织好本地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所有推荐对象均要在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公示(学校的需要在校级团委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于9月23日前报送至负责部门(申报对象请按推荐顺序排序)。请各地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和高校团委按时报送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积极宣传,提升成效

各地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和高校团委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社会实践”的新模式,展示“云组队”“云调研”“云访谈”等创新方式,畅通对接渠道,完善长效育人机制;要通过微信、微博、校园媒体等渠道,选编活动中的优秀案例、创新做法进行传播推广,将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实践成果和心得体会向广大青年学生宣传,使更多学生受到教育,提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育人功效,展示乡村振兴新面貌。


附件:有关表格(另附)


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韦朝铭、黄捷畅

联系电话:020-87195615


团省委少年部

联 系 人:李  晟、张廷浩

联系电话:020-87185621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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