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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联发〔2021〕24号  关于做好2021年广东青年文明号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联发 点击数:16282 更新时间:2021/6/18 12: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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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团委、交通局、卫生健康局(委)、税务局、银保监分局,各有关单位团(工)委,省内各海关,各市邮政分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中石化各分公司,中石油各分公司: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发动青年立足岗位,弘扬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展现青年新担当新作为,以优秀业绩献礼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现就2021年广东青年文明号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第21届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创建、往届省级青年文明号星级认定、2021年度广东青年文明号标兵号评选工作

根据团中央《“青年文明号”优化调整工作指引》,青年文明号工作流程逐步调整为“简易备案——对标创建——达标考核——审核认定——常态监督——动态调整”,并推行“三级三星制”。省组委会结合我省实际,定于今年开展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认定、评选等工作,并依托广东青年文明号网站(http://qnwmh.12355.net/)作为统一平台。

(一)第21届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创建

1.申请创建(7月31日前)。2020年6月1日前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可登陆网站申请创建第21届广东省青年文明号。

2.审核备案(8月31日前)。各地市团委、行业(系统)单位通过网站管理后台,对申请集体的基本资料进行核实并提交省组委会,省组委会进行审核后予以备案。

3.更新台账(9月30日前)。备案成功后,集体须对照《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版)开展创建工作,定期登陆网站更新工作台账(清单见附件3),台账须着重反映创建过程和活跃程度。

4.达标考核(11月30日前)。各地市团委、行业(系统)单位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系统)备案集体的第一次达标考核(标准见附件2),并将通过达标考核的集体名单(附件4)盖章扫描pdf版和可编辑word版报至团省委青发部。

(二)往届省级青年文明号星级认定

1.完善信息(8月31日前)。符合条件(附件2)的往届广东省青年文明号集体,登陆网站完善集体基本信息,更新活动台账,上传复核审查表(附件5)盖章扫描pdf版。未在指定时间前更新台账信息的集体,视为不参与星级认定。

2.参与活动(10月31日前)。有意向参与星级认定的集体,须按照广东青年文明号党史学习教育和风采展示活动要求,开展指定活动并上传活动信息。

3.审查认定(11月30日前)。各地市团委、行业(系统)单位通过网站管理后台,对提请星级认定的集体进行审查,形成并上报复核审查工作报告、情况汇总表(附件6)至团省委青发部。省组委会审定通过后,统一认定为一星级广东省青年文明号。

(三)评选2021年度广东青年文明号标兵号

为加强典型选树,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扩大青年文明号的社会影响力,省组委会将选树一批广东青年文明号标兵号,并通过分片展示、集中宣传等形式,在全省范围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请各地市团委、行业(系统)单位对照推荐条件(附件2)和分配名额(附件7),推荐集体参评2021年度广东青年文明号标兵号,并于8月15日前将推荐表(附件8)、汇总表(附件9)盖章扫描pdf版、可编辑word版报至团省委青发部。

二、开展广东青年文明号党史学习教育及风采展示活动

组织全省各级各类青年文明号集体深入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集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不断推进青年文明号岗位创益创效。省组委会依托“广东青年岗位建功”H5(附件10)作为活动统一平台。各地市团委、行业(系统)单位须广泛发动各级、历届青年文明号集体,以及正在或准备创建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参与活动;各集体在平台上传活动情况,将作为达标考核、星级认定、标兵号评选的重要参考。

1.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各地市团委、行业(系统)单位指导各级各类集体,以《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作为学习教材,结合行业实际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党史学习活动。各集体全体青年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一起学党史”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年内至少开展2次党史学习会,号长结合“团干讲党团课”等活动开展至少1次党史专题授课。

2.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各地市团委、行业(系统)单位发动各级各类集体,立足业务工作开展主题实践,引导窗口服务类、登记审批类等青年文明号集体优化办事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为群众办事效率。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主动投身2021年广东乡村青少年健康成长“两帮两促”行动,着力解决乡村青少年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各集体在7月31日前至少集中开展1场“我为群众办实事”线下活动。

3.开展“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各地市团委、行业(系统)单位组织各级各类集体,在9月至国庆黄金周期间集中组织“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面向广大群众、面向行业内外开展岗位体验、实地观摩、公开评议、文化倡导、政策宣传、公益服务等活动。鼓励具备条件的集体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体验活动。

4.开展青年文明号岗位创益创效活动。各集体要主动“亮形象、亮标识、亮承诺”,省级及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须在工作场所中亮出“广东青年文明号监督专线12355-9”字样,明确岗位职责和创建措施,从工作规范、技能提升、管理机制、服务质量等方面优化提升,以优质服务展现良好形象、接受社会监督。要着力打造技术精湛、素质精良的职业青年队伍,充分发挥集体成员的聪明才智,通过选树青年岗位能手和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活动,将岗位效益最大化。要积极组织动员青年参与安全生产意识教育、技能提升、班组建设、管理监督等工作,鼓励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整体推进。青年文明号工作是共青团牵头组织实施、历经多年运作发展的品牌项目,是共青团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对党政工作大局贡献度的重要载体。各地市、行业(系统)要充分认识青年文明号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发展方向,结合本地实际,把握重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分步推进实施。要将主题活动参与情况与达标考核、星级评定等工作挂钩。各集体的活动参与度,将作为评价各地市、行业(系统)青年文明号工作的参考依据。

2.注重质量,发挥作用。各地市、行业(系统)要切实加强对本地、本行业(系统)青年文明号集体的规范管理和工作指导,持续优化工作流程,注重创建工作质量,使青年文明号真正发挥动员职业青年服务大局的“建功大舞台”、引领职业文明的“行业高标杆”、促进职业青年成才的“人才蓄水池”、展示青年群体良好形象的“文明宣传栏”、支持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的“活力新载体”、提升职业青年思想政治素质的“学习大课堂”等作用功能。

3.健全机制,扩大覆盖。各地市、行业(系统)须健全“五个一”工作举措,即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开展一次广泛覆盖的检查或调研、开展一项主题创建活动和搭建一个日常联系平台,为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提供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广泛发动两新组织、基层一线住房服务单位等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原则上两新组织集体数量应占本地、本行业(系统)备案集体总数15%以上。鼓励探索制定本地、本行业(系统)青年文明号工作开展的行业标准、人才培养、监督评估等制度规范。

4.强化宣传,形成氛围。各地市、行业(系统)要结合广东青年文明号标兵号评选、“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青年文明号开放周”等活动契机,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要深挖工作典型,提炼集体精神,积极介绍先进事迹和优秀经验;要依托对外窗口和服务载体,通过展板、海报、电子屏等媒介,展现青年文明号集体的良好形象;要利用融媒体手段,通过创作推文、漫画、小视频等新媒体作品,形成广东青年岗位建功的浓厚氛围。各地市、各行业(系统)的宣传作品可投稿至团省委青发部,将择优予以传播推广。


附件:1.2021年广东青年文明号工作时间节点

2.2021年广东青年文明号工作相关标准

3.第21届广东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工作台帐清单

4.第21届广东青年文明号第一次达标考核情况汇总表

5.往届广东省青年文明号集体复核审查表

6.往届广东省青年文明号集体复核情况汇总表

7.2021年度广东青年文明号标兵号推荐名额分配表

8.2021年度广东青年文明号标兵号推荐表

9.2021年度广东青年文明号标兵号推荐汇总表

10.“广东青年岗位建功”H5二维码

(附件请到团省委青发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s://www.gdcyl.org/qfb/ShowClass.asp?ClassID=2077)


联 系 人:蔡立、王元昊

联系电话:020-8719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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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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