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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联发〔2018〕23号关于开展2018年“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 广东省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联发 点击数:7173 更新时间:2018/5/21 10:18:32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禁毒办、综治办、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妇联,各高等学校团委、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团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精神,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努力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全民禁毒工程相关工作部署,团省委联合省禁毒办、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等单位开展“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至12月

三、活动对象

全省青少年

四、活动内容

(一)“百佳禁毒示范村(居)”。由省禁毒办联合团省委等单位制定示范村(居)标准,每个地市至少推选10个村(居)参与省级评比,经综合评估,对入选的100个村(居)予以经费支持和荣誉牌匾。

各地市禁毒办联合团市委等成员单位,指导村居开展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每个村(居)在9月前至少完成“六个一”的规定动作,“六个一”主要包括:

1.组建一支禁毒志愿者队伍。每个村(居)要组建一支不少于20人的青少年禁毒志愿者服务队伍。

2.制作一期禁毒主题宣传栏。在村(居)宣传栏中专门设置禁毒宣传版块,长期张贴禁毒宣传相关材料,强化青少年的禁毒意识及知识。

3.播放一场禁毒宣传警示片。利用村(居)党员工作室、社区广场等活动场所,每季度向村民至少播放一场禁毒相关影片或教育片。

4.开展一次禁毒宣传活动。依托村(居)禁毒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结合举办禁毒宣传主题晚会、讲座、入户宣传、派发资料等方式,面向村(居)青少年开展至少一次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5.开展一次禁毒联动教育。村(居)所有学校至少开展一次禁毒讲座或主题研讨会、禁毒图片巡展等,动员学校开展禁毒主题团(队)日活动。

6.开展一次涉毒场所排查。联系当地公安部门或派出所对娱乐场所、学校周边、社会闲散人员聚集场所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活动,减轻当地涉毒隐患,净化村居文化环境。

(二)“百县禁毒行”。全省121个县(市、区)立足县情开展禁毒宣传特色项目,全年常态化开展“百县禁毒行”活动。由各地市禁毒办、团市委、民政局、司法局统筹指导,各县禁毒办、团县委、民政局、司法局与社会组织联合承办。建议优先培育本地社会组织联合开展项目,社会组织条件欠佳的县(市、区)可联合邀请其他地市的优秀社会组织机构执行。在2018年12月前完成“三个一”规定动作:

1.至少开展一场禁毒宣传现场活动各县区结合本地特色及资源,在“6·3”“6·26”等重要节点创新开展青少年禁毒宣传现场活动,形式不限。

2.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本地禁毒专业队伍包括专业社工、志愿者、禁毒宣讲员、法治副校长等,将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禁毒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推荐优秀禁毒宣教项目参加省市评选。

3.发动县区内所有学校至少开展一次禁毒联动教育。与所在地的学校联合组织青少年参观禁毒教育基地(园地),参与体验互动式的学习教育。

2018年7月起,全省121个县区根据工作进度通过邮箱上报“百县禁毒行”相关活动方案、总结、照片、媒体报道、禁毒专业队伍人员明细表等材料。由各地市对所辖县区进行督导,7月15日前整合县区相关材料上报半年工作总结,12月15日前上报全年工作总结,纳入2018年度相关工作考核。

(三)开展禁毒宣教图片千校巡展活动。全省各地市禁毒办、团委、教育局联合统筹,继续面向全省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开展禁毒图片进校园活动。沿用省级制定图片或各地市现成禁毒宣教主题图片进行巡展。每20个学校安排1套固定图片轮流展出,有条件的地市可丰富巡展内容和形式,在少年宫、图书馆、科技馆、展览馆等青少年公共服务场所组织巡展。原则上,在2018年12月前,确保学校巡展的覆盖率达到100%。学校根据学生规模合理确定巡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一周。每个学校以班级为单位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参观,鼓励结合开展观后感、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禁毒宣誓等活动,确保图片进驻的学校在校学生全覆盖。

(四)推动青少年禁毒公益服务联盟常态化运作。未成立市级青少年禁毒公益服务联盟的地市参照省级做法成立市级青少年禁毒公益联盟,至少常态化联系5 家以上的专业禁毒机构,培育凝聚社工组织、志愿者队伍、高校社团。各地市参照省级青少年禁毒公益服务联盟年度工作规划,制定地市相应年度措施:一是各地市最少开展一期禁毒专业人才队伍培训班,邀请团委、社工、志愿者、高校人员参训,培育凝聚专业人才队伍。二是各地市至少发动推报5个禁毒项目参加“益苗计划”广东省志愿服务组织成长扶持行动暨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培育和扶持一批优秀公益项目。三是依托政府购买服务,继续吸纳全省专业社工机构、志愿者队伍、高校团体等社会力量承接禁毒项目,发动所在地市高校加入“中国高校禁毒公益联盟”。

(五)开展“飞扬的红领巾”禁毒主题团(队)日活动。各级团支部充分利用“5.4”青年节、“6·1”禁毒法颁布实施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团(队)禁毒“七个一”活动,具体包括:

1.举行一次主题升旗仪式各学校在升旗仪式上举行一次禁毒主题的国旗下讲话,进一步增强广大少先队员拒毒防毒的意识。

2.举行一次禁毒主题大队活动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到校参加主题大队活动,传授正确的禁毒知识。

3.举行一次“阳光自护 无毒成长”主题中队活动引导少先队员查找禁毒教育宣传资料,使少先队员了解毒品的相关知识,学习防范毒品的技能。

4.收看一场禁毒宣传片利用学校红领巾电视台、红领巾广播站开展广东省青少年禁毒微视频、微电影获奖作品展示学习。

5.给父母亲友写一封禁毒告诫信号召少先队员在少先队辅导员的指导下给父母、亲戚朋友写一封禁毒告诫信。

6.“动感中队”社会实践活动利用寒暑假和周末,组织共青团员走进街道、走入社区派发禁毒宣传资料。

7.组织开展“阳光自护 无毒成长”主题活动设计比赛。组织各基层少先队组织根据活动内容,分三个赛季在“飞扬的红领巾”广东省少先队主题队日竞赛网上进行活动展示设计比赛。

五、进度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2018年6月)。各地市按照通知要求,由禁毒办牵头,联合团委、综治办、教育、民政、司法、人社、妇联等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年度实施方案,并将“6·3”及“6·26”活动方案报送至省级主办单位。各市、县(市、区)的禁毒总方案须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内容作为重点。

(二)狠抓任务落实(2018年6月至12月)。各地市、县(市、区)要参照省级做法在“6·3”及“6·26”当天举办一场现场活动,重点打造2018年品牌项目“百佳禁毒示范村(居)”“百县禁毒行”,全年常态化开展以在校学生群体为重点的图片巡展、禁毒宣誓、家校互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各地市指导县(市、区)联合青少年禁毒公益服务联盟等社会资源,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展特色活动。

(三)开展督导检查(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省级主办单位将联合开展全省督导检查,各地各单位要将本项工作纳入本地本系统禁毒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各地市禁毒办、团委、综治办、教育、民政、司法、人社、妇联部门要至少每季度上报1期文字图片等活动资料,并于12月底将全年开展情况分别报送至省级相应主办单位。

 

团省委联系人:蔡泽希,电话:020-87185635,邮箱:qybtsw@126.com

省禁毒办联系人:王佰川,电话:020-83110585,邮箱:gdsjdbwx@163.com

省综治办联系人:所静,电话:020-87676855,邮箱:gdzongzhiban@163.com。

省教育厅联系人:谢匕夫,电话:020-37627069,邮箱:jytabc@gdedu.gov.cn。

省民政厅联系人:靳皓晨,电话:020-83330052,邮箱:

837802301@qq.com。

省司法厅联系人:黄紫颖,电话:020-86350421,邮箱:

gdssftxwb@163.com。

省人社厅联系人:王成辉、林小叶,电话:020-83192413、83360635,邮箱:wangchdm@163.com、16252737@qq.com。

省妇联联系人:吉日格勒,电话:020-87185664,邮箱:gdflqyb@163.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201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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