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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联发〔2018〕16号 关于开展2018年“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联发 点击数:6501 更新时间:2018/4/11 17: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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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教育局、科技局(委)、科协、学联,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安排,助力广东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团省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省学联拟共同举办2018年“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3月至5月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三、组织机构

竞赛设立组委会,由主办、承办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和承办高校团委,负责竞赛日常事务。“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同时作为“创青春”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高校组赛事。

竞赛设立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各高校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校预赛的组织领导、评审等工作。

四、大赛内容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以上3项主体赛事需通过组织校级预赛进行选拔报送。项目申报标准等详见大赛章程(附件1)。

五、参赛对象

凡在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高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六、推进步骤

本届竞赛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3月18日前,各高校针对大赛下设的3项主体赛事组织本校预赛。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项目分类申报,即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各高校在推报复赛项目时,两类项目的比例不作限制。竞赛评委会将在复赛、决赛阶段,针对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实得总分基础上视情给予1%至5%的加分。

(二)3月27日前,各高校汇总经预赛产生的参加复赛项目,对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填写情况进行把关,通过系统填报参赛作品信息,并将纸质版(盖校团章)寄送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华南理工大学团委),并推荐其中优秀项目(企业)到“中国青创板”挂牌。在3项主体赛事中,竞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申报。报送要求如下:

各校申报作品分配数额详见附件2,各高校务必按数额报送作品,不得多报,每个团队或个人只能申报1件作品,如团队或个人多报作品,将取消该团队或该个人所在团队的全部参赛资格。各高校要将报送参加全省复赛的《作品申报表》(见参赛作品申报系统)、商业计划书和《作品汇总表》(见参赛作品申报系统)盖校团委章后,分别以电子版(PDF)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华南理工大学团委)。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四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作品申报表》和《商业计划书》合在一起装订,《作品申报表》在前,《商业计划书》在后。“中国青创板”挂牌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

(三)4月上旬前,对各高校上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核和预审。

(四)4月中下旬,组织全省复赛评审,确定拟授铜奖作品和进入决赛现场评比作品,汇编优秀作品简介。

(五)5月中下旬,举行全省决赛,评委会将通过书面评审、答辩等环节,评出若干金奖、银奖、铜奖作品。决赛期间,组织优秀项目(企业)与创业孵化平台和投融资机构对接,鼓励创新创业成果落地孵化。决赛后,优胜项目将由主办方推荐参加“创青春”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复赛。

“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复赛、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竞赛设集体奖、项目奖。集体奖按学校得分总分排名设1个“创青春杯”、10个“优创杯”,项目奖设金奖、银奖和铜奖,具体奖励规则见大赛章程(附件1)。另设置若干最佳创意奖、优秀首席执行官、优秀财务总监、优秀市场总监和创业素质奖等奖项。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全党要关心和爱护青年,为他们实现人生出彩搭建舞台”的有关精神,推进高校就业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对于引导和帮助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做时代的弄潮儿,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高校要在继承和发展原有的竞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完善省、校二级赛制,突出大学生以创新创业践行“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切实抓好大赛组织工作。

(二)建章立制,把握导向。各高校要结合大赛的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要注重与“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攀登计划”专项资金的衔接和延伸,鼓励学生将科技创新项目转化为创业实践,以创新促进创业。在对参赛项目和个人的激励支持上,各高校要依托大赛平台健全完善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和政策机制,积极推荐优秀项目(企业)到“中国青创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挂牌,引入风险投资和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参赛项目提供资金、资源、智力等方面支持,努力推动参赛项目的成果转化。

(三)广泛动员,密切配合。各级共青团、人社、教育、科技、科协和学联等部门和组织要密切配合,加强与属地高校的联系和对接,整合各类政策资源对接服务各参赛项目和企业,以竞赛为契机充分引导和激励青年大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协助华南理工大学做好竞赛筹备工作,研究具体工作举措,积极引导和扶持参赛优秀项目落地孵化。各高校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努力为实现大赛目标发挥积极作用和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高校要将大赛宣传作为重点工作,广泛借助电视、报刊杂志、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和社会上营造关注、理解、支持大学生投身创业的社会氛围,同时提升赛事的社会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九、相关事项

(一)组委会将严格保守参赛作品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的一切纠纷与组委会无关。

(二)组委会将对作者和作品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所获得的奖励及荣誉,并以适当形式公布。竞赛未尽事宜,请与团省委学校部、华南理工大学团委联系。

十、联系方式

(一)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罗珂、钟裕

电  话:020-87185614

传  真:020-87195615

(二)承办高校:华南理工大学

联系人:孟勋、朱同发

电  话:020-87114375

传  真:020-8711437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1号1116室

邮编:510641

电子邮箱:j2tw@scut.edu.cn

(三)“中国青创板”挂牌申报工作:

1.广州股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国乐

电  话:020-66885212

2.广东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

联系人:罗悦文

电  话:020-87185702

 

附件:1.“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竞赛章程

          2.2018年“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数额分配表

          3.“中国青创板”挂牌申报材料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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