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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发〔2017〕17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县级以上团的各级委员会派出代表机关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发 点击数:10175 更新时间:2017/12/29 17: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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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团委,省地质局团委,南航集团团委,广铁集团团委,团省委直属管理高校及中职中学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

现将《关于加强县级以上团的各级委员会派出代表机关建设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关于加强县级以上团的各级委员会派出代表机关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加强全省县级以上团的各级委员会派出代表机关(即团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工委”)建设,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有关文件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团工委建设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和青年工作重要指示的要求和部署,着力构建“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四维工作格局,加强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以加强各级各类派出团工委建设为抓手,推动建立广泛覆盖、富有活力的团的基层组织,团结带领全省广大青年团员在广东实现“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奋斗征程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2.基本原则。坚持党建带团建,将团工委建设纳入本级党的组织建设总体格局,紧紧依托行业系统党组织的坚强领导;坚持直接联系、靠前指挥,成立团工委的目的是强化团的领导机构对基层团委的联系指导,成立团工委不能取代团的领导机构及其工作部门对基层团委的联系指导;坚持积极稳妥、分类指导,本着有利于扩大工作覆盖、有利于统筹资源加强领导,积极稳妥设立和调整团工委设置,根据不同领域、层级团工委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

3.目标任务。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通过在全省团员集中的区域、行业、系统等设置各级团工委,进一步优化团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各级团的委员会对其派出团工委的领导,扩大对各类青年群体的组织覆盖和工作影响,消灭团建空白点和工作“飞地”,实现哪里有青年,哪里就有团的组织和团的工作。

二、明确团工委的职能定位

4.机构名称。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派出代表机关的名称统一为“共青团×××工作委员会”。

5.机构性质。团的县级以上委员会可以设立团工委,其任务是根据派出单位的授权,指导和协调本区域(行业或系统)团的工作。团工委属于团的工作委员会性质,不是团的一级权力机关,不经由选举产生,不设常务委员会,不能召开团的代表大会和再产生下一级团工委。

6.主要类型。团工委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一是区域团的工作委员会,由团的县级以上委员会在某个行政或功能区域派出的代表机构,如城市街道团工委、园区团工委等。二是机关团的工作委员会,由团的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出的代表机关,如省、市、县直机关团工委等。三是行业、系统团的工作委员会,由团的县级以上委员会在某行业、系统派出的代表机关,如教育团工委、金融团工委、社会组织团工委、互联网团工委等。四是驻外团的工作委员会,由团的县级以上委员会在所辖行政区域以外派出设立的团工委。

7.工作关系。团工委在接受派出团组织领导同时,接受同级有关党组织领导。在工作中所涉及的基层团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覆盖”的原则,由团工委与其属地上级团组织共同指导做好团的建设等各项工作。对于驻外团工委,按照“建组织以流出地为主、流入地配合,发挥组织作用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配合”的原则,加强与流入地团组织协作共管机制建设,在落实联席会议、干部交叉兼职、开放阵地共享、开展表彰激励、直接联系青年等方面积极争取流入地团组织支持。

三、规范团工委的成立程序

8.规范成立程序。对于有明确负责的党组织的区域(行业或系统),由拟设立团工委的团的委员会与有关党组织协商成立团工委筹备组,筹备组向双方分别申请成立团工委;派出机构书记、副书记、委员人选由双方共同酝酿提名,经过必要的考察,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共同任命,也可同步分别任命(即设立团工委的团的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团系统发文任命,有关党组织在本区域或该行业、系统内发文任命)。

对于没有明确负责的党组织的区域(行业或系统),由拟设立团工委的团的委员会成立团工委筹备组,遴选团工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合适人选,并按程序进行考察,由设立团工委的团的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团系统发文任命。

团工委经批准设立和人员到位后,一般应在1个月内召开本区域或本行业系统内的团干和青年代表的工作会议,并邀请相关党政领导出席,宣布团工委成立。

四、健全团工委干部的选拔配备机制

9.配强团干队伍。团工委干部包括两部分,一是团工委委员;二是团工委日常工作人员。团工委委员一般从派出单位或本区域(行业或系统)内优秀的党团员青年业务骨干中选拔产生,原则上要求为团员或45岁以下党员。委员会规模根据区域(行业或系统)团员人数、基层团组织结构和数量等因素确定,一般为7至21人(省级、地市级、县级驻外团工委委员分别不少于13人、11人、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5人;书记、副书记人数一般不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团工委日常工作人员可采取“专挂兼”结合的方式,扩宽干部选拔视野和渠道,面向本地区或本行业系统选配优秀青年代表,也可跨地区、跨系统选配专挂兼干部,多元化多渠道选优配强日常工作力量。

五、明确团工委主要职能任务

10.直接联系指导基层团建。一是建立常态化直接联系所覆盖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走访、调研收集意见等方式,及时掌握和反映基层团组织工作状况和团员青年的诉求愿望。二是扎实推进基层团建。推动建立与本区域或行业系统青年流动、分布特点相适应,覆盖广泛、运行有效、充满活力的团的基层组织体系。三是指导推动基层团组织科学制定团员发展规划,严格执行团员发展程序,做好团员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强团籍日常管理,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规范健全团的组织生活,认真做好“推优”工作。

11.聚焦思想引领主业。根据全团和同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紧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系统青年的实际和特点,在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团员青年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12.强化服务青年。坚持服务青年的生命线,指导推动所联系基层团组织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健全服务机制,在团员青年学习成才、文化生活、权益维护、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等方面广泛地开展各类服务,有效增强共青团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积极利用系统内外资源,大力开展“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宣传推广和有效应用广东“青年之声”服务平台和“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热线等,发挥其在反映青年呼声、回应青年诉求、维护青年权益、服务青年成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13.积极服务党政工作大局。根据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以及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的要求,指导推动基层团组织紧紧围绕所在区域(行业或系统)党政工作大局,选准党政急需、青年能为的切入点谋划工作、彰显作为。一方面要着眼全省党政工作大局,重点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创业、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展、港澳青年工作等方面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是立足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党政中心任务,团结动员团员青年爱岗敬业、岗位奉献、岗位成才。 

六、加强对团工委建设的组织领导

14.强化指导支持。各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要坚持把工作资源、工作力量和工作载体向团工委延伸转移,定期听取团工委工作汇报,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团工委干部的培训交流,定期选树表彰优秀团工委干部典型。团的各级委员会和重要工作会议要根据实际吸纳团工委负责同志参加。

15.加强考核评价。各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要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建立团工委建设考核制度,将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团工委每年至少向派出设立其的团的委员会(驻外团工委还应向驻在地团的委员会)书面报告一次工作。团的领导机关每年向派出团工委所在党组织反馈团工委及其负责人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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