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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办联发〔2017〕12号 转发《关于推荐2017年度全国青年安全 生产示范岗创建集体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联发 点击数:6513 更新时间:2017/12/15 11: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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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安全监管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团委、省国资委团委、南航集团团委、广铁集团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各有关单位团委:

现将《关于推荐2017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集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活动。

根据《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要求,广东省的申报名额为9个,各单位限报1至2个集体,所推荐集体须经所在地市团委和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实地考察、充分酝酿产生。各单位请于2017年12月27日前将《2017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市级团委和安全监管部门公章后邮寄至团省委青年发展部,电子版(本单位2017年度创建活动总结、申报表)均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7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要求,自2017年起,将每年12月份的第一周(12月1日至7日)作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2017〕147号)要求,对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进行部署,面向本单位所辖的“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组织开展好宣传周活动。各单位请于12月13日前将《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活动小结和活动照片等材料汇总后统一发送至团省委青年发展部指定邮箱。

 

联 系 人:罗  帆  吴  海

联系电话:020-87195623  13828110991 13827887100

邮箱地址:gdqncyjy@126.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邮政编码:510080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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