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中心镇)团委,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团委,省国资委团委,省地质局团委,省军区政治部组织处,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组织处,各高等学校团委,省属中学团委,南航集团团委,广铁集团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有关驻粤团工委: 经我委领导同意,现将《广东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于12月29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工作亮点。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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