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建设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机关干部队伍,是共青团改革的重要标志性举措,是落实“把团的岗位作为党政等各领域、各行业优秀年轻干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培养群众工作作风、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重要平台”的重要制度安排。
4月,省委组织部、团省委联合下发《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团省委机关挂职锻炼的通知》,经各地各单位推荐,目前,首批21名挂职干部已全部到位。各地市积极推进,云浮团市委争取市委组织部支持,统筹市、县两级挂职干部配备。河源团市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关于选拔优秀干部和青年人才到团市委挂、兼职锻炼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选任程序、人选条件、推荐渠道和干部管理,形成制度性安排。现将情况编发,供各地参考学习。
广东共青团改革首批挂职干部
正式到岗履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省委组织部、团省委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团省委机关挂职锻炼。目前,21名挂职干部已正式到岗履职。
一、高位推动,认真谋划
为选优配强挂职干部,省委组织部、团省委联合下发文件,面向全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团省委机关挂职锻炼。这是首次由省委组织部与团省委联合开展挂职干部选拔,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共青团改革的高度重视。
团省委认真谋划选拔工作,明确了选拔标准、计划、程序和人员管理安排。一是在选拔标准上,进一步突出政治性和先进性,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德才兼备,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社会活动能力强,有奉献精神,作风扎实。二是在选拔计划上,为保证工作平稳衔接、有序过渡,采取压茬轮换的形式。此次选配挂职干部20名左右,挂职期原则上为2年。三是在岗位设置上,统筹考虑机关部门工作需要,结合岗位职责特点对相应人选的来源方向、资格条件等进行谋划。如由省委宣传部推荐熟悉媒体工作的人选、由省委教育工作推荐熟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选等。
二、拓宽渠道,严格把关
为了落实“把团的岗位作为党政等各领域、各行业优秀年轻干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培养群众工作作风、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重要平台”的重要要求,此次挂职干部选拔更加注重拓宽渠道。一是在推荐对象上,明确原则上从共青团系统及其他专职团干部以外推荐挂职干部,避免因“团内循环”而引不来“源头活水”,同时避免了削弱基层团工作力量的可能。二是在推荐方式上,委托各地方、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广泛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通过组织人事部门更开阔的视角来物色人选,摆脱路径依赖,避免找来的都是联系开了的“熟面孔”。三是在推荐程序上,由各地方、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把关,根据人选资格条件,在本地区本系统范围内统筹开展选拔,经征求纪检机关意见后,择优推荐初步人选汇总至团省委。团省委结合岗位需求和工作实际,会同推荐单位对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重点了解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廉洁自律情况,确定人选后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最终确定的21名挂职干部来源广泛,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在来源方面,涵盖省直和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宣传系统、卫生系统等多个领域;在学历方面,本科学历9人、研究生学历12人(含博士研究生1人);在年龄方面,平均年龄34岁。其中,黄廉东同志是湛江市赤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范琳燕同志是医学博士、副主任中医师,现任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骨伤科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纪委副书记,是行政与业务双肩挑的优秀青年人才。
三、人岗相适,科学定职
根据《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所任职务从工作需要出发,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的精神,统筹考虑人选经历业绩、专业特点等予以任职。一是打破职级配备,21名挂职干部挂任职务不完全对应干部职级,一般挂任中层岗位职务,给予挂职干部充分信任和宽广平台。其中2名副处级干部挂任直属单位正职,15名正科级干部挂任机关部室或直属单位副职,4名副科级干部挂任部长(主任)助理。二是科学安排岗位,根据人选的工作经历和业务专长,结合团省委工作需要,科学安排挂任职务。比如,梁苑玲同志是梅州市委台办副主任,挂任广东省希望工程服务中心主任、团省委统战联络部副部长;潘涛同志是肇庆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案件大队大队长,挂任宣传部副部长;苏嘉颖同志是珠海市唐家湾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挂任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筹)部长助理。
四、科学培训,强化考核
挂职干部实行岗位责任制,全面参与团省委重点工作任务,与团省委专职干部同岗同责,同标准教育、管理和培养。一是做好接收,组织召开全体挂职干部面谈会,团省委书记池志雄同志亲自作专题辅导。团省委党组成员分别与挂职干部逐位进行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各推荐人选的工作情况,听取推荐人选对共青团工作的认识和工作期望。二是加强培训,迅速组织挂职干部就文书、财务、保密、档案等工作进行系统培训,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岗位角色和机关业务工作。此外,计划到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组织开设一期主体培训班,以党性教育、党团理论、团的基础业务知识为重点,帮助挂职干部增强“四种意识”和理论素养,全面了解共青团工作。三是加强考核,采取由团省委和派出单位双重管理模式,以团省委为主,派出单位配合。挂职干部年度考核由团省委组织实施,团省委党组定期将挂职干部现实表现和考核情况向派出单位反馈。
下一步,团省委将推动各市、县落实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团省委机关挂职锻炼的通知》要求,参照省级做法,配齐配强挂职干部。
云浮统筹推进市、县两级挂职干部配备
云浮团市委将团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共青团全面改革的“牛鼻子”,作为共青团改革破解难题、焕发活力的关键,积极争取市委组织部支持,联合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到共青团挂职锻炼的通知》,统筹市、县两级挂职干部配备工作,从全市范围选拔优秀青年干部到市、县团委挂职。
团市委根据市、县团委现有编制情况及改革要求,认真谋划,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团的地方领导机关等领域推荐挂职干部人选20名左右,分配到市、县两级团委机关,其中团市委机关7名,每个县(市、区)2至3名。名单由各县(市、区)组织部,市直和中直、省直驻云浮各单位党组(党委)按照推荐条件,按分级负责的原则拟定,报同级组织部和团委审核后,统筹安排确定挂职人选的挂任职务。
河源建立挂、兼职团干部配备长效机制
为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建设专、挂、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河源团市委及早谋划,主动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对接,于4月7日联合下发《关于选拔优秀干部和青年人才到团市委挂、兼职锻炼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全省各地市中,首个建立了挂、兼职团干部配备的长效机制。
《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岗位职务、人数条件、选任程序、时间安排、干部管理等六个方面对挂、兼职干部选拔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在选任程序和人选条件上,将挂职兼职进行区分,明确挂职主要从体制内进行推荐,兼职主要从体制外进行物色,充分发挥挂、兼职团干部作用。二是在推荐渠道上,明确了县(区)委组织部作为推荐挂职干部的主体,确保挂职干部来源的可靠性、稳定性和持续性。三是在挂、兼职干部管理上,明确了挂、兼职期满后,由团市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对干部挂、兼职锻炼期间的表现情况作出考核评价,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人员建议县(区)团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团组织书记空缺时优先考虑。《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河源年轻干部和优秀人才的成长发展提供了锻炼的空间和广阔的平台。
根据《实施意见》精神,河源团市委与市委组织部在4月24日联合下发了《关于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挂职锻炼的通知》,预计6月底前挂、兼职人员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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