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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办发〔2017〕31号 关于结合全省村“两委”换届开展村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发 点击数:6815 更新时间:2017/6/6 10: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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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  

为深化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切实加强和规范村级团组织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粤办发〔2017〕24号)的相关要求,团省委决定,以全省村(社区)“两委”集中选举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村级团组织换届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村级团组织是党联系广大农村团员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共青团工作在基层的桥头堡和具体执行者。做好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加强村级团组织班子建设,对于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具有重要意义,是深化共青团改革、推进从严治团和全团重点工作在基层落到实处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促进基层共青团工作的全面活跃,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践行习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途径。

二、扎实推进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一)选准配强村级团组织书记。采取“两推直选”的办法,即由团员和35岁以下青年推荐与同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召开团员大会直接选举村级团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产生的年轻干部原则上兼任村级团组织书记。在未配有年轻“两委”干部的村(社区)中,由大学生村官和镇(街)机关单位的年轻干部兼任村级团组织书记,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二)选优配齐村级团组织班子。按照“公开选拔、择优使用”原则,配齐配强村级团组织干部。村(社区)团组织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和委员若干名,成员一般不超过7人,青年人口多的村(社区)可适度扩大副书记和委员人数。村(社区)团组织副书记、委员可以从村(社区)青年致富带头人、农业大户、返乡创业青年及公安、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单位中的优秀党、团员中遴选担任。在班子成员中女干部要占一定比例,少数民族地区要有一定比例少数民族团干部。

(三)建立完善村级团组织工作阵地。依托村(社区)“两委”现有的工作资源,建立团组织工作阵地。要充分利用村(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党群活动室和图书阅览室、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青少年科普示范基地、法制教育基地、文化活动中心等资源,建设“青年之家”等团的工作阵地,为团组织开展爱心关爱、技能培训和知识教育等活动提供平台支持。

(四)积极开展共青团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开展好学习教育、组织生活和实践活动中的各项工作。特别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扶贫攻坚和美丽新农村建设这一工作大局,围绕乡村人民环境整治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广泛开展志愿服务、乡村文化生活、创业技能培训等活动。大力宣传“青年之声”平台,扩大广东“青年之声”在基层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相关工作,发动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三乱”整治等工作,为巩固党在基层执政基础发挥积极作用。

三、积极推动非户籍常住团员参加换届选举

积极引导非户籍常住团员参与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让他们发挥作用,找到更多的“口袋”团员青年,根据他们的需求深入做好联系服务工作,促进村(社区)和谐稳定、共荣发展。

(一)选举范围。非户籍常住团员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省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团员。具有非户籍常住团员的村(社区),均可开展非户籍常住团员参加村(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

(二)人选条件。非户籍常住团员要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为人正派。(2)有志于基层青年工作,勇于开拓,乐于奉献。(3)本职岗位工作成绩较为突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4)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一般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至35周岁。(5)在辖区常住时间在半年以上的。被评为优秀外来人员的,长期参加志愿服务的,可优先推荐为建议人选。

(三)职位设置。非户籍常住人口达到户籍人口30%以下的,根据需要可设1名非户籍委员。非户籍常住人口达到户籍人口30%以上至1倍(不含)以下的,一般需设1名非户籍委员。非户籍常住人口达到户籍人口1倍以上的,所在村级团组织委员数大于5人(含)的,一般设2-3名非户籍委员,其中,可设1名非户籍副书记。

四、换届选举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6月底前)。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团委要成立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村级团组织换届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村级团组织、村级团组织负责人、农村团员青年队伍以及非户籍常住团员状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成立考察组做好本届村级团组织班子成员的考察工作,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村级团组织集中换届营造良好氛围。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村级团组织情况进行统一登记,形成情况汇总表。

(二)部署推进阶段(7月-9月)。以乡镇为单位,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内,统一开展换届工作。要注重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稳步推进。要先易后难,对工作基础好、条件成熟的村(社区)要先换届,对基础薄弱、条件不成熟的村(社区)要经充分准备后再换届。对班子涣散、工作不力的村级团组织,要集中力量抓好整顿,待打好工作基础后再换届。每个县要推选1至2个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先试点后推广,通过组织观摩学习和经验交流,推动换届工作全面顺利开展。

(三)工作总结阶段(10月底前)。换届工作结束后,要做好选举结果报批、有关材料归档上报、新老委员工作交接。县、镇两级团组织指导协助召开新一届村级团组织班子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县、镇两级团组织要有计划地对新上任的村级团组织班子成员进行培训,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工作。各地市团委要认真总结村团组织数量、换届任务完成情况、村团组织负责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情况、已换届的村级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及换届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五、相关要求

村级团组织换届工作是共青团改革的重要任务,直接影响改革成效。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改革、推进从严治团的相关要求,逐级履行工作职责,将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地团委要争取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对换届工作的支持。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团组织领导干部要深入到村,具体指导村级团组织换届工作。要坚持突出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要大胆尝试非户籍常住团员参加换届选举,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注重基层人才的挖掘和培养,积极动员广大青年人才向团组织靠拢,充实村级团组织工作力量。要注重村级团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按照从严治团的要求,对档案材料管理、组织制度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和实践活动开展等内容进行规范和整顿。要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责任,把严肃换届纪律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确保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各地市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请于6月30日前上报。各地换届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工作的进展和取得的成效及时上报,团省委将统一汇总整理之后,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集中通报。各地市换届工作总结请于11月10日前上报。

 

联系人:刘波          联系电话:020—87185624

电子邮箱:tswjcb@163.com

 

附件: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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