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办发

您现在的位置: 广东共青团 >> 资料中心 >> 文件制度库 >> 团粤办发 >> 正文

团粤办发〔2017〕24号 关于选派团干部参加2017年全省团干各主体班次学习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发 点击数:7006 更新时间:2017/4/18 14:39:48

关于选派团干部参加2017年各主体班次

培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国资委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及从严治团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我省团干部培训体系,推动团干培训常态化开展,团省委制定2017年全省团干主体培训班次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一)培训班次

2017年全省团干主体培训班共分9期。(详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团的领导机关干部;

    基层团委书记及青年工作者。

    本轮培训应注重选派新到岗的团干部参训。2016年1月以来新到岗的市、县级团委干部,新任职乡镇、街道、学校、企业团(工)委负责人必须参加。

(三)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7年4月24日至26日;

第二期:2017年5月15日至19日;

第三期:2017年6月26日至30日;

第四期:2017年7月10日至14日;

第五期:2017年8月21日至25日;

第六期:2017年9月18日至22日;

第七期:2017年10月23日至27日;

第八期:2017年11月13日至17日;

第九期:2017年12月4日至8日。

(培训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当期培训通知为准)

(四)培训地点

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第三、五期)

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广东省团校)白云校区(第一、二、四、六、七、八、九期)

二、培训内容、方式及师资

    (一)培训内容

1.理论教育。重点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四个全面”、“五大发展理念”等重要理论。

2.党性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对团干部进行党章党规、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党史国史团史教育,引导团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传承优良传统,自觉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从严治党等有关要求。

3.业务培训。学习领会团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深化共青团工作改革的要求,认真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大力推进从严治团、一学一做,围绕当前全团重点工作,开展基础团务、“青年之声”、“广东志愿者”平台推广等业务培训,帮助团干部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培训方式

主体班次教学以政治理论学习、理想信念教育、团的业务培训为主要内容,综合运用理论讲授、案例剖析、实地讲授、微视频等多种教学手段,推广研讨式、案例式、模拟演练式、实践体验式教学,突出教学方式的实践导向。

    (三)培训师资

    中央党、团校和省党、团校专家学者;

团省委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

团市委班子成员及基层团干部;

相关领域专家学者。

三、名额分配及报名

(一)第一期培训班由团省委宣传部负责。各单位参照名额分配表(附件2),请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第一期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团省委宣传部。

(二)市、县级团委机关干部,省直团工委参训名额分配及学员报名由团省委组织部负责。

(三)全省乡镇、街道、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团(工)委参训名额分配及学员报名由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筹)负责。

(四)全省各高校二级学院团委,中职院校团委参训名额分配及学员报名由团省委学校部负责。

(五)全省中学团委参训名额分配及学员报名由团省委少年部负责。

四、报到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到时间

第一期培训班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26日,4月24日14:00-17:00报到(当晚19:00有课程安排),4月26日14:00后返程。

(二)报到地点:

    参训学员如自行前往,请于报到当天下午17:00前到广东青年职业学院白云校区青年公寓大堂(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障岗村)办理报到手续;

参训学员如需在广州市区乘坐接驳大巴,请于当天下午16:30前到达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天河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66号)统一乘车。

    (三)2017年全省团干主体培训班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期培训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和落实好本年度参训计划,严格按照调训条件选调学员。参训学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训期间,所在单位不再安排出差、会议等任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训,须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提前向团省委书面申请,经批准方可请假。培训期间将组织团的基础知识考试,对于不参加考试学员,将不予以颁发结业证书,参训学员的表现和学习成绩将存入团干培训档案。对无故缺席学员,团省委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培训班学费、餐饮费、住宿费等培训费用由团省委按规定标准统一支付。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附件:1.全省团干培训主体班次计划安排表

      2.全省团干主体培训班(第一期)学员名额分配表

      3.全省团干培训主体班(第一期)学员报名汇总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团省委组织部 谭 川 杨全润

电话:020-87185617        

 

团省委宣传部 梁 荆

电话:020-87185647

电子邮箱:tswxcb@126.com

 

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筹) 曲吉央娜         

电话:020-87195624       

 

团省委学校部 温录亮          

电话:020-87185614            

 

团省委少年部  郭炜城

电话:020-87185621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


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青春广东新闻
南方plus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官方微博

广东共青团
bilibi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