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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联发〔2017〕7号 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联发 点击数:5192 更新时间:2017/3/1 10: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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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省直属中小学:

    按照《广东少先队荣誉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试行)》(团粤联发〔2011〕75号)有关规定,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个人、集体评选活动,在全省少先队组织中选树典型,榜样示范,不断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2016-2017年度“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员”

    (二)第十二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

    (三)2016-2017年度“广东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四)2016-2017年度“广东省少先队红旗大队”

    (五)2016-2017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中队”

二、评选步骤

(一)逐级推荐

1.广泛发动全省少先队员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的通知》(团粤联发〔2017〕1号)要求,开展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网络展示活动。

2.根据《广东少先队荣誉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试行)》(团粤联发〔2011〕75号)和《2016-2017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条件》(详见广东中小学团队工作网http://www.gd61.org/“下载专区”),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结合候选人网络展示情况,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

3.推荐至市级团委、少工委的候选人(集体)必须经学校大队委员会研究评定,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进行公示。

(二)市级初评

各市级少工委要联合团委、教育部门和少先队理事会组成市级评审委员会,按《2016-2017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确定推荐候选人(集体)名单。

1.市级候选集体必须用PPT的形式向评委展示候选材料,市级评审委员会根据集中考察评选结果,确定地市推荐名单。

2.市级评审会根据“最美南粤少年”网络展示情况和结合县区推荐综合确定“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推荐人选,并通过展示网络平台进行展示(公示)并提交名单。

3.市级评审委员会通过“综合测试”、“现场答辩”等环节,对参评第十二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的候选人对进行考察,并从中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

4.对拟推荐候选集体(个人)名单必须通过网络、文件、公告等形式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集体(个人),作为正式候选集体(个人)推荐至省少工委办公室。

(三)省级评审。省少工委将邀请有关成员和青少年教育专家、资深少先队工作者等共同组成评审考核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各地推荐的候选集体(个人)进行审议和评定,评选出2016-2017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省级评审考核委员会将以现场综合考核确定第十二届“广东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

(四)网络展示。各地推荐的“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全部在“最美南粤少年”活动平台公开展示。

(五)表彰奖励。2016-2017年度省、市、县各级“优秀少先队员”通过“2017年最美南粤少年”活动平台推选一并产生,不再另外评选,未参与网络展示的一律不参评。主办单位将在适时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

   三、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1.广东省少先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汇总表由各地市少工委统一填报(在广东中小学团队工作网(网址:http://www.gd61.org/)“下载专区”中下载。

2.参评的少先队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由“2017年最美南粤少年”活动平台提供,不再另行上报,各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在展示平台上推荐候选人参加省级评审;纸质版以A4纸打印并盖章报送。

3.参评的先进集体请提交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和300字左右事迹简介各一份。先进集体汇总表及先进集体事迹材料报送纸质及电子版,纸质版以A4纸打印并盖章报送,电子版发送至省少工委指定邮箱tswbiaozhang@163.com。 

(二)报送时间

请各基层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各地市少工委于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市级推荐工作并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少工委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标准。要将评选活动与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七届二次全会全国少代会精神结合起来,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真正把优秀的个人和集体评选出来,确保选树典型质量高、示范效果好、带动作用强。

(二)面向基层,形成导向。要充分重视推荐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扩大评选表彰工作的覆盖面,特别要向农村、艰苦地区、农民工子女学校、民办学校等适度倾斜。各地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人选要严格参照“最美南粤少年”评选标准,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对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工作者和少先队组织起到激励作用。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优秀个人(集体)的真实感人事迹,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微博等新媒体和队报队刊、红领巾电视台、广播站、宣传栏等少先队宣传阵地作用,做好评选活动的前期动员、过程展示、结果发布和后续追踪,努力提升评选活动的影响力,为少先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联系人:晏嘉徽  李群英

  电  话:020-87185621

  邮  箱: tswbiaozhang@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少年部

  邮  编:510080           

 

  附:2016-2017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额

      分配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2017年2 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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