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关心、关爱、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团省委决定于8月份举行2016年省级“青少年维权岗”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16年8月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共青团茂名市委员会、共青团揭阳市委员会 三、评委构成 团省委牵头组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评委专家库,片区评审会评委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评委专家库人员包括: 团省委、省综治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等单位各一名评委代表,高校专家教授评委代表。 四、评审项目 本次评审活动将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102个,按30%的比例评选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标兵单位。 五、评审片区安排 为了方便各地市申报单位就近参评,全省分4个片区分别举行专场评审会,每个片区的评审会由承办地市团委负责组织实施。各片区评审会承办单位及参评地市申报单位如下: (一)第一片区:(29个申报单位) 承办单位: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 举办时间: 8月17日 举办地点:东莞市(具体地点待定) 参评申报单位:东莞市(5个申报单位)、惠州市(2个申报单位)、河源市(1个申报单位)、中山市(3个申报单位)、深圳市(9个申报单位)、珠海市(9个申报单位) 承办单位联系人:叶炽高,电话:0769-22114722 (二)第二片区:(34个申报单位) 承办单位: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举办时间:8月24日 举办地点:广州市团校 参评申报单位:广州市(9个申报单位)、佛山市(11个申报单位)、肇庆市(2个申报单位)、清远市(5个申报单位)、韶关市(7个申报单位) 承办单位联系人:颜彩霞,电话:020-81363389 (三)第三片区:(19个申报单位) 承办单位:共青团茂名市委员会 举办时间:8月26日 举办地点:茂名市 参评申报单位:江门市(8个申报单位)、云浮市(1个申报单位)、茂名市(4个申报单位)、湛江市(2个申报单位)、阳江市(4个申报单位) 承办单位联系人:王家颖,电话:0668—2910196 (四)第四片区(20个申报单位) 承办单位:共青团揭阳市委员会 举办时间:8月31日 举办地点:揭阳市 参评申报单位:揭阳市(3个申报单位)、汕头市(5个申报单位)、潮州市(7个申报单位)、梅州市(2个申报单位)、汕尾市(3个申报单位) 承办单位联系人:李泽娜,电话:0663-8768360 六、评审流程 1.事先抽签确认各申报单位汇报次序; 2.申报单位按次序进行汇报(个人口头讲演,辅以PPT展示),每个申报单位汇报时间10分钟(其中,个人讲演7分钟,评审问答3分钟); 3.所有申报单位汇报完毕,工作人员汇总并公布成绩(30分钟)。 七、职责分工 (一)团省委 1.负责制定本次评审活动的方案及评分细则; 2.负责协商确定各片区评审会的承办单位、时间、地点,评审流程、及申报单位分区安排等事宜; 3.负责组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评委专家库,并确定4个片区评审会评委安排,并做好评委联系事宜。 4.评审活动解释说明等其它相关事宜。 (二)承办单位 1.负责制定本片区评审会方案及细化方案; 2.负责本片区评审会组织实施及相关后勤事宜,包括时间场地确认、现场布置、活动议程等; 3.负责与各地市团委做好参加本片区评审会的沟通联系事宜。 (三)各地市团委 1.负责组织本市申报单位集中前往片区评审会,并做好与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 2.负责本市申报单位的活动通知及汇报材料审核把关; 3.负责解答本地市申报单位关于评审活动相关事宜的解释说明。 八、注意事项 1.参评申报单位需准备汇报PPT(7分钟以内),纸质版材料一式10份。 2.各地市团委联系人、申报单位代表参加评审会的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用自行承担。 3.为方便沟通联系,请各地市团委于8月11日前通过邮箱报送一名负责此项工作联系人至团省委权益部。 联系人:刘斯斯、徐少伟 电 话:(020)87185635 传 真:(020)87673133 邮 箱: qybtsw@126.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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