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办发〔2016〕40号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
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团委、省国资委团委、省地质局团委,团省委直属管理高校团委,省属中学团委,南航集团团委、广铁集团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各有关团组织:
现将《关于建立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落实。
联系人:郭 祥 杨全润
电 话:020-87185617
传 真:020-87195617
邮 箱:611990196@qq.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关于建立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使团组织深深扎根于青年,成为广大青年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力量,根据团中央《关于建立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的通知》(中青办发〔2016〕5号)要求,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建立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是新形势下推进共青团改革的重大部署,是共青团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现象的重大举措,是团的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机制的重大转变,是团干部应当履行的基本职责、完成的基本任务和工作中应当执行的基本制度。
建立这项制度,对于共青团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克服脱离青年倾向,增强青年在团的改革中的获得感,进一步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目标
2016年8月底前,各级团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实现每名专职团干部、挂职团干部、县级(含)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兼职干部经常性联系不少于100名不同领域的团员青年;努力实现大部分工作时间到青年中去,直接联系、服务、引导青年,大幅提升青年的获得感,更好地把广大团员青年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三、主体对象
1.团省委全体干部;
2.地级以上市团委机关干部;
3.县(市、区)团委班子成员。
团员青年数量较多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的兼职团干部要建立相应制度,直接联系一定数量本单位、本领域的基层一线团员青年。
四、主要内容
1.直接联系青年制度(即“1+100”)。实行各级专职团干部经常性直接联系团员青年制度。每名专职团干部经常性联系100名左右青少年,每名兼职团干部经常性联系10名以上青少年。在建立和保持与普通青年日常联系的基础上,要重点从加强思想引领、关切青年诉求、助力青年成长等方面帮助和凝聚青年,及时了解所联系青少年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 常态化下沉基层制度(即“8+4”)。实行省、市团委全体在编干部,每年分4批、每批选派1/4的干部,形成工作小组, 每组3-4人,分别派驻辖内团组织开展工作,重点做好政策宣讲、调查研究、组织建设、活跃工作、优化环境、发掘经验、改进作风、结对帮扶等工作,长期坚持,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3.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制度(即“4+1”)。实行省、市、县团委机关干部每周4天在机关办公、1天到服务对象中工作制度。创新团的领导机关工作模式,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将干部派往有关区域、园区和非公企业、社会组织、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基层单位,直接到青少年中间去,开展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和青少年同学习、同劳动、同生活。每人每周在基层青少年中工作不少于1天,打通联系服务青少年“最后一公里”。
4.专题开放日制度。省、市、县团委每季度邀请企业、机关、学校、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领域不少于50名普通团员青年走进机关,以“学讲话 话改革 谋发展”为主题,向青年介绍团的历史、团的基本情况、团的各项职能和主要工作,组织团干部与青年代表开展互动交流,共同探讨共青团改革发展的方向和措施,建立和保持日常联系,使共青团真正成为普通团员的“青年之家”。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领导带头。建立直接联系青年制度是共青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团青关系的常态化、长期化的重要制度安排。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目的意义,将其作为共青团改革的重点任务、作为团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加以系统谋划,研究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有利于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的工作运行机制,狠抓工作的落实和持续推进。各级团组织负责人要做带头联系团员青年的表率,加强对团干部的教育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要大力加强宣传,挖掘优秀典型,打造工作品牌,营造良好氛围。
2.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推动团干部落实直接联系青年制度,同时加强对下级团组织的指导和推动。要结合单位性质、团干部工作领域、青年分布状况,指导团干部合理确定联系青年群体的类别,既可以联系若干个青年集体中的青年,也要加强对不同领域青年个体的联系,要避免对少部分人过多的重复联系。要做好“8+4”“4+1”“1+100”等联系青年制度的统筹,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一部署,提升工作成效。
3.加强评估,严格考核。团省委将依托“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管理系统”和微信新浪等平台,了解各级团组织使用新媒体手段联系青年的活跃度;通过实地调研、面对面交流,考察团员青年对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的满意度,从而对各地直接联系青年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团干部考核评价和团内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团省委将定期公布考核情况,各级团组织可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对直接联系青年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督导。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措施,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有关工作情况每半年向团省委报告一次。
附件:广东共青团“1+100制度”实施细则
附件
广东共青团“1+100制度”实施细则
一、主体对象
1.专职团干部;
2.团的领导机关的挂、兼职干部;
3.其他兼职团干部;
其中,1、2类要求联系不少于100名团员青年,3类要求联系不少于10名团员青年。
二、工作对象
各领域团员青年,一般应包括:企业、农村、机关、学校、街道、青年社会组织、新媒体等基层团组织团员青年。
三、工作主题
到青年中去
四、工作任务
1.重引领,加强思想引导。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要精神,加强对各类青年人才的联系凝聚和价值引领。通过“青年之声”平台了解青年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青年关切。
2.亮身份,建立联系渠道。按照便于长期联系、经常交流的原则,合理确定联系青年群体,逐步达到联系不少于100人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向团员青年亮明团干部身份、公开联系方式。要以普通团员青年为主要联系对象既注重依托基层团组织联系团员青年,也注重直接联系不同领域团员青年代表,兼顾好联系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3.促活跃,增强联系黏性。要注重运用微信、QQ、微博等社交媒体建立与团员青年的联系,做到线上日常有声音、有互动、有话题;常态化开展文体娱乐、婚恋交友、技能提升、志愿服务等青年喜闻乐见的活动,做到线下每个季度有活动、每年有面对面交流。要利用好“粤团聚”、“志愿者平台”等网上网下融合服务青年的有效载体,把平常的线上联系定期落地转化为线下交流,同时通过活动促进工作对象的横向联系。
4.重倾听,关切青年诉求。要注重倾听和发现团员青年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思想困惑,现实关切,对疑惑要及时回应,对困难要及时帮助。定期对所联系团员青年面临的思想困惑、实际困难和对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形成问题清单,通过“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两会”提案、调研交流等方式及时将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和建议反映给党政领导或职能部门。
5.办实事,助力青年成长。要围绕服务青年创新创业、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参与精准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整合社会资源,为团员青年带来实实在在的帮助。要特别关注城市非户籍常住青少年、城乡贫困家庭青少年、留守儿童、残疾青少年等困难青少年群体,结合 “青春扶贫”行动、“阳光助残行动”、“希望家园”等项目的实施,组织引导所联系的团员青年与困难青少年开展结对帮扶。
五、有关要求
1.每名团干部要至少使用微信、QQ、微博中的一种媒体开展联系工作,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应以“共青团+广东(或市、或县)+姓名”进行实名注册,其他团干部也应实名注册。在此基础上,团干部要在6月30日前在“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管理系统”(http://learning.youth.cn/youth/front/index.do)实名注册并登陆。
2.按照“日常有声音、每季有活动、每年有面对面交流”的要求,团干部要将日常联系青年的工作内容及时、如实上传至“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管理系统”,并定期做好自查和总结。
3.团省委将根据团干部联系青年频次、开展活动次数、与青年互动情况等情况,定期评估和通报各市级团组织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本级团干部和下级团组织开展工作的定期评估,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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