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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办发〔2016〕3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万名团干讲团课”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发 点击数:5740 更新时间:2016/6/1 9:00:09

团粤办发〔2016〕3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万名团干讲团课”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省有关单位团委、团省委直属高校团委、省属中学团委、省直团工委: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两学一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团干部党性修养和业务水平、提升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团省委决定开展2016年“万名团干讲团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6月—2016年12月

       二、活动范围和授课对象

       全省各级专职团干部和获得2015-2016年度全国和广东省“五四”系列表彰的团干部、团组织负责人必须参与。同时,鼓励各级兼职团干部和历届全国和广东省“五四”系列表彰的团干部、团组织负责人参与。

授课重点面向中学、中职等学生团员、入团积极分子等,同时结合当地特点和工作领域,面向大学、村居社区、企业、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团员青年。

        三、团课内容和形式

       (一)团课内容

        团课内容要结合本地本单位“两学一做”的相关部署,结合共青团特色,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授课:1.党章党规;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3.团情团史和党团关系;4.共青团重点工作及团的基础知识。

         1.团的领导机关班子成员要侧重讲解:党章党规,解读党章中对党团关系的阐述;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总书记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引导青年深入领会党团关系由来、历史及内涵,深入领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2.其他团干授课重点为团章、团情团史、共青团重点工作及有关团务知识,引导青年深入领会团章的内涵,充分了解共青团组织的发展历程,理解明确新时期共青团组织的任务及合格团干、团员的标准。

       (二)团课形式

        要结合学校开学、“五四”、“七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开学第一课”、“入团第一课”等主题团课。并以此促进各级团校特别是中学中职的团校建设,推动团前培训、入团教育、团员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要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和实际,运用青年乐于易于接受的教学手段,创新开发有吸引力、有特色的授课形式;条件成熟的地区,要融入青年时尚的元素,增强团课的生动性和趣味性,注重运用新媒体等网络手段推广优秀课程。

        四、有关要求

       1.全省各级专职团干部至少上一堂团课,省、市、县三级团的领导机关班子成员要带头参与,每场团课授课时间不少于45分钟,覆盖的团员青年不少于50人。全省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将其作为联系青年工作的规定动作,积极为专职团干部授课提供载体和创造条件,注重团课的推广,扩大团课的覆盖面。

       2.各级团组织要做好“万名团干讲团课”的视频录制和活动相关材料报送工作。2015-2016年度全国和广东省“五四”系列表彰获奖团干部和获奖集体负责人授课视频必须报送,同时须另选取5个优秀团课视频,用U盘存储,格式为AVI格式,分辨率为1280*1024及以上,于12月25日前将U盘邮寄至团省委组织部。“团干讲团课”活动统计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活动简报、媒体报道、相片、新媒体运用截图等)于12月30日前报送至团省委组织部邮箱。

        3.“万名团干讲团课”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团省委对各地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各地要用好团属媒体对本地本单位优秀团课进行推广,团省委将依托省级团属媒体选取全省优秀团课视频面向全省展播。

  

          附件:2016年“万名团干讲团课”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郭  祥   联系电话:020-87185617

         邮箱:gdtgjtk@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团省委组织部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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