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省委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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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涛同志在全省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文章所在栏目:团省委领导讲话 点击数:8721 更新时间:2007/6/11 17:14:48

在全省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团省委副书记  白涛

2007420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目的是贯彻落实团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团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研究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青少年维权工作思路,部署2007年工作任务。刚才,冯永忠同志就今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要点作了说明,我很赞同。

这几年,我省青少年维权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有目共睹。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和政府的重视,得益于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社会的共同关注,更离不开各级共青团组织特别是维权干部的辛勤工作。维权工作覆盖面广,任务艰巨,矛盾多,困难多,问题多。但是,我们绝大多数维权干部,不断适应新形势、克服新困难、解决新问题,情系青少年,执著奉献,迎难而上,挺身而出,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在这里,我谨向多年来战斗在维权岗位第一线的各级团干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亲切的问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都使得青少年权益保障工作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矛盾、新挑战。例如青年就业与再就业压力突出,青年农民工权益保护难以全面落实,贫困青少年生存和受教育状况有待改善,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毒品、艾滋病蔓延危及青少年健康等。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很好解决,必将直接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直接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作为代表党组织、引导、服务青少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共青团组织,能否履行好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关系到共青团能否与青少年保持密切的血肉联系,影响着共青团其他职能的履行,决定着共青团能否团结争取最广大的青少年,决定着共青团事业发展的兴衰。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和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今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的工会、共青团、青联和妇联委员联组讨论时,要求工会、共青团、妇联“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积极开展维护群众权益工作,毫不妥协地同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行为作斗争”,对共青团组织做好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前进方向。各级团组织要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对群团工作的要求,发挥共青团组织密切联系青少年的优势,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青少年的利益作为共青团组织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切实维护青少年权益,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进程。下面,我就做好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共青团青少年权益工作,谈四点意见。

一、要广泛调研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现阶段我省青少年维权工作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重点青少年群体生存和权益保障状况需要引起我们高度关注,如农民工子女、流浪儿童、刑释解教未成年人等;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也需要我们通过调研了解和掌握。只有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才能及时了解青少年权益领域的最新动态,才能有的放矢地开展维权工作,才能真正反映青少年的维权需求,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近年来,各级团组织对通过调研提高工作水平越来越重视,开展了不少专题调研,以此推动政策法规出台,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我们要继续把这种好的作风发扬下去。在调研中我们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注重科学性。充分利用科学、专业的方法开展调研。要在注重传统的调查研究方法的基础上,注意运用理论和实际、历史和现实、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采取共青团组织和专业的调研机构、共青团干部与专家学者相结合的形式,就青少年权益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高调研的效率和质量。二是要注重实效性。调研内容要有针对性,围绕青少年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选题。调研中要倾听青少年的呼声,认真研究青少年反映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可行性建议,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推动解决。对于调研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和推广,积极推进调研成果的转化。三是要注重理性思考。我们欣喜地看到,不少地方开展调查研究注重探讨维权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体现了理性思考,增强了对工作的指导性。但有的地方调研还停留在收集信息层面,就事论事,缺乏分析研究和理论提升。希望今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中的理性思考,通过理性思考丰富和发展青少年维权理论,在实践中创新理论,用理论指导实践,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把握工作主动权,使我省青少年权益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今年适当时候,省里将组织开展维权重点问题如青少年权益意识、青少年权益制度的专题调研,希望各级团组织也能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调研工作,争取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

二、要优化环境

要充分利用法律、行政、宣传等各种手段,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护、关心和支持青少年维权工作的良好局面。2010年我国要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前正处于一个法制改革步伐加快的时期。各级团组织要紧紧抓住这个难得的历史机遇期,对于涉及青少年权益保障的法律、政策,要主动参与,提前介入,争取使共青团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使青少年维权有法可依。要继续把牵头修改《广东省青少年保护条例》作为重点,积极做好审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纳入明年的立法计划,在明年上半年进入立法程序。同时要抓住机遇,广泛宣传《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上下联动,形成声势,在全社会掀起宣传、贯彻的新高潮,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青少年权益的良好氛围。要重视其他规范性文件对青少年权益的重要影响,加强沟通和协调,积极关注和参与政府规划、部门政策等的制定和修改,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要认真配合开展青少年权益方面的执法检查,监督法律的执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活动、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向广大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使他们掌握依法维权的手段和救济途径,提高自我维权能力。要进一步引导青少年合理有序地反映诉求、表达利益,提高学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

三、要完善机制

要不断建立健全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各项体制机制,对已经建立的制度、网络和队伍等机制进一步加强指导,进行规范,提高维权的工作水平和效能。各级共青团要从抓好阵地建设入手,以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和青少年维权岗建设为重点,拓展维权渠道,丰富维权手段,建立和发展广覆盖、多功能、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维权服务体系。维权工作的重心在基层,要特别重视加强基层维权阵地建设,团省委和团市委要为基层开展工作争取政策、资金,创造条件,解决有地方和有钱维权的问题;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发展壮大青少年维权志愿者队伍,解决有人维权的问题;特别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解决高效、规范维权的问题。要善于整合社会资源(一是行政、司法等国家机构的资源,二是包括国内外援助机构、民间青年组织、社会团体、志愿者队伍以及社区组织等在内的广泛的社会资源),进一步拓宽合作渠道,有效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青少年维权工作向前发展。

四、要打造品牌

我们过去有许多好的品牌项目,如“青春暖流”、“为了明天——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程”、“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青年文明社区”等,有效地借助行政、司法资源,有效整合社会力量,延伸了维权工作手臂,使我们的工作更加深入基层,更加贴近实际,更加贴近青少年需求,更加富有实效。 因此,我们要树立品牌意识,认真总结经验,赋予新的内涵,继续加大“青春暖流”等维权公益品牌项目的执行力度,为青少年解决实际困难,把以往好的品牌继续做大作强。同时,立足实际,根据闲散青少年、青少年学生、流浪儿童等不同的青少年群体,针对他们在生产生活、成长成才中面临的诸如学习就业、恋爱婚姻、就业就学等实际困难,因地制宜,大胆创新,打造更多好的新的工作品牌,有力提升青少年维权工作的知名度、影响力和实效性。要进一步争取国际、国内维权项目的支持,借鉴先进的社会工作理念和项目化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维权实效和维权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大力发展直接面向青少年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活动,在促进青少年脱贫致富、求学就业、法律援助、预防犯罪等方面多做工作,使广大青少年真正从中受益,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青年群众基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我最后要强调的一点是,本次会议是全省共青团维权工作的总体部署。由于各地存在很大差异,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维权工作的基础不尽相同,青少年的维权需求也不尽一致,所以大家在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时,不要搞一刀切,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地选择工作切入点和侧重面,要确保重点,争创特色,力求实效,在全省部署安排的基础上,研究本地青少年权益保障中的主要矛盾,确定本级共青团维权工作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集中精力,重点突破,争取每年解决一些反映突出的问题,取得一到两个方面的新进展。

     同志们,做好维权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希望大家以这次会议为动力,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努力开拓维权工作新局面,创造维权工作新业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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