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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省“活力在基层”纪念建团85周年主题团日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5102 更新时间:2007/4/5 10:17:32

 

团粤办发[2007]8

 

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省“活力在基层”纪念建团85周年

主题团日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省国资委团委,各高等院校团委:

为认真贯彻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共青团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落实团省委十一届六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基层团工作的全面活跃,根据团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通知》(团粤发[2006]32号),制定了《2007年度全省“活力在基层”纪念建团85周年主题团日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OO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2007年度全省“活力在基层”纪念建团85

主题团日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共青团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促进基层团建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全面活跃我省基层团的工作,结合“五四红旗团委”创建活动,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活力在基层”纪念建团85周年主题团日竞赛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074月开始,每月进行一次初赛,年底进行年度决赛。

二、活动主题

以迎接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第十二次团代会胜利召开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第十二次团代会精神,围绕2007年各级党政中心工作和全省共青团重点工作,以纪念建团八十五周年为主题,联系本地本单位实际,找准青年需求,突出自身特色,创新活动形式,激发基层团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三、参赛对象

全省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各类型基层团组织,分“基层团委”和“团支部(总支)”两个组别。(高等院校的基层团委指二级学院或系团委)

四、竞赛方式

1、初赛。即每月进行一次全省性的申报方案评选,奖励50个方案(基层团委、基层团支部(总支)各25个)。每月的10日至月底开展活动方案的设计、申报(月底截至,申报方案不少于2000字),次月1日至9日进行专家评审和网上投票,10日公布获奖名单。方案报送分两种渠道:一是各地级以上市、省直有关单位、省国资委和高等院校团委在组织、指导基层团组织设计、申报活动方案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推选一部分优秀方案,将参赛名单汇总表报送至团省委组织部;二是基层团组织可以直接申报活动方案。

对初赛获奖的单位给予活动经费补贴:基层团委800/个,基层团支部(总支)500/个,均先拨付一半金额。获奖方案要在一个月左右时间内实施完成,并要将活动的文字总结(不少于2000字)、图片(不少于10张)、单位团费帐户(或公用帐户,统一使用中国工商银行帐户)等相关资料发送至活动指定邮箱(E-mailzzb@gdcyl.org),视频录像光盘(制作成DVD格式)邮寄至团省委组织部。活动未实施不得继续进行方案申报。实施情况和报送材料审核合格后,团省委将下拨另一半的经费补贴。

2、决赛。对初赛获奖的作品进行复审,评选出年度团日竞赛一等奖20个(基层团委和团支部(总支)各10名,奖金分别每名5000元和3000元),二等奖60个(基层团委和团支部(总支)各10名,奖金分别每名2000元和1000元),三等奖100个(基层团委和团支部(总支)各10名,奖金分别每名1000元和800元)。

另外,还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奖励组织动员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设立“最佳创意奖”,奖励主题鲜明、创意突出、设计独到的团日活动;设立“最佳合作奖”,鼓励省直单位、高校团委和珠三角地区的团组织到贫困边远山区等欠发达地区,和当地团组织联合开展团日活动。此外,团省委将举办培训班,组织获奖单位的团干部参加培训,开展学习和交流。

五、活动流程

1、报名参赛。团省委开设专题网站,所有参赛方案和图文视频资料均通过本次活动专题网站进行申报(网址:http://trjs.gdcyl.org)。各参赛单位登陆该网站了解活动的有关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即获得参赛资格。

2、网上投票。每月19日在网站上展示上个月所有申报的方案,面向公众进行网上投票,投票结果占初赛评分的40%。方案实施后的活动视频、图片、文字等有关资料也将在网站展示(点击播放或下载),进行网上投票并累计至年底,投票结果占决赛评分的40%

3、专家评审。由团省委牵头,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以及团省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团日竞赛活动评审委员会,对参赛方案和活动实施情况进行严格评审,结合投票结果确定初赛和决赛获奖名单。

4、经费保障。团省委将从团费中专门安排一部分作为活动的经费补贴和活动奖金。各地级以上市、省直有关单位、省国资委和高等院校团委也要在团费留成中专门安排一部分作为工作经费,列入团费日常管理项目。同时,对初赛获奖的基层团组织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

5、宣传展示。团省委在专题网站中展示优秀团日活动作品外,还将在有关媒体展示宣传。同时,在《黄金时代》、《生力军》开设专栏公布获奖情况,介绍优秀作品。年度决赛获奖的团日活动将被制成画册和光盘,作为基层团建工作的优秀典型向全省展示和推广。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深入动员。开展“活力在基层”纪念建团85周年主题团日竞赛活动,是加强新时期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共青团固本强基工程,进一步活跃基层团工作的具体举措。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及时将活动内容和有关要求迅速、准确传达至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各地级以上市、省直有关单位、省国资委和高等院校团委负责报名工作的组织和发动,并向团省委推报一批优秀方案(报送名单汇总表)。

2、精心设计,组织实施。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基层团组织设计、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团日活动。要积极争取党政部门的关心和支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为团日活动竞赛提供更多的支持,特别是要在团费留成中专门安排一定经费,切实保障团日活动的顺利开展。

3、严格评选,及时上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分配名额,每月及时推报优秀的团日活动方案参加初赛。在推报时,要拓宽视野,好中选优,上报单位要覆盖机关企事业、学校、农村、社区和“两新”组织等类型。竞赛活动的情况将作为全省各级团组织参加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以纪念建团85周年为契机,加强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努力形成一定声势。各地、各单位要将竞赛活动进展情况和团日活动典型及时整理总结,利用简报等各种信息渠道上报至团省委,团省委将通过《粤团要讯》、《生力军》、《黄金时代》、广东共青团网和活动的专题网站进行宣传,并视情况向各级党委报告。

联 系 人:黄宇青、王 琛

联系电话:020-87185617020-87195617(传真)

邮政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编:510080

 

附件:

12007年度全省“活力在基层”纪念建团85周年主题团日竞赛奖项设置及说明; (点击下载)

22007年度全省“活力在基层”纪念建团85周年主题团日竞赛初赛名额分配表; (点击下载)

32007年度全省“活力在基层”纪念建团85周年主题团日竞赛初赛名单汇总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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