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办发

粤少办发〔2009〕8号——关于开展“南粤雏鹰之星” 挑战营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粤少办发 点击数:2818 更新日期:2009/9/11

关于开展“南粤雏鹰之星” 挑战营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南粤雏鹰之星”竞赛活动现已产生60名“南粤雏鹰之星”。在各地市少工委的共同努力下,受到全省少先队组织和广大少先队员的欢迎和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目前南粤雏鹰之星竞赛活动已经进入省级评选竞赛阶段,并且即将开展“南粤雏鹰之星”挑战营活动,现将挑战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9年9月19日—2009月9月21日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9月18日17:00前

报到地点:广东省少先队队长学校

详细地址:广州市沙太南路66号(广东青年干部学院)

三、参加人员

60名“南粤雏鹰之星”

四、注意事项

1.各地市少工委指定一名负责同志,带领本地市“南粤雏鹰之星”获奖者参加活动,带队负责人不参与挑战营;

2.挑战营期间,队员食宿、保险及开展活动的各项费用由活动主办方负责,往返交通费自行负责,家庭困难的队员由所在地市少工委或申请解决。

3.活动期间全封闭管理,家长不得陪同,请勿携带贵重物品;非休息时间,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期间请队员妥善保管自己财物。少先队员自带红领巾,少先队干部佩戴队干标志,同时请负责人协助队员提前准备队员身份证或者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及备好充足的各种生活物品,注意防暑。

4.各位队员可准备若干件小礼物进行交流活动。

5.注意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有咳嗽、咽痛、流涕等流感样症状的队员应排除甲流并凭医生证明方可参加,发热超过37.5℃的学生不得参加挑战营活动。

《活动回执》由市级少工委或省直学校统一填写,于9月15日前上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青干院联系人:梁  海

电  话:020-37251110  13724053951

 

省少工委联系人:胡  斌   巫 宇

电  话:020—87195627  020—87185621(传真)

邮  箱:tswsnb2008@163.com

 

附件:

1、“南粤雏鹰之星”名单

2、会议回执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广东中学共青团

广东红领巾

广东红领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