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省委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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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锋同志在2009年广东省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文章所在栏目:团省委领导讲话 点击数:9232 更新时间:2009/5/27 10:51:28

2009年广东省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上的讲 

团省委副书记  陈小锋

2009526日上午

 

同志们:

这次会议开得很好,收获较多。昨天,永忠同志在会上传达了全团权益工作会议的精神,并就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要点做了说明,我完全同意。会议还开通了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网站,介绍了12355热线服务管理系统的功能及使用情况,进一步提升了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的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与会同志还参观了广州市12355服务中心和海珠区海幢街社工试点,对12355建设和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有了更直接更深入的认识。刚才,广州、深圳、汕头、佛山、韶关、湛江6个地市团委的同志从不同角度谈了推进共青团权益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听了很受启发,希望大家回去之后互相学习借鉴。此次会议因时间原因没有安排讨论,大家一些好的建议和想法,可以通过各种形式交给权益部。权益部梳理后,一并纳入权益工作整体思路。青少年权益工作是一项事业,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够实现全省权益工作的全面、持续发展。下面,我就如何做好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权益工作,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青少年权益工作的重大意义

随着我省经济结构实现战略性转型升级和“双转移”政策的实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实现科学发展、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去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使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受到诸多不利影响。这些无疑对我们做好权益工作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做好新形势下青少年权益工作既是新时期共青团组织履行基本职能的必然要求,也是服务青年,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凝聚力的重要保障,是共青团组织服务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体现。

(一)做好青少年权益工作是新时期共青团履行基本职能的必然要求。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新形势下党中央赋予共青团组织的基本职能。锦涛总书记在去年614日与团的十六大常委会委员和部分团的代表座谈时强调,共青团“要全面履行职能作用,着眼新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提高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今年52日胡总书记在同中国农业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再次强调共青团组织要“加强教育引导,主动提供服务,切实维护他们(青年和青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团的十六届二中全会和《共青团工作2009-2013五年纲要》也就如何更好地代表青少年利益、反映青少年意愿、畅通青少年维权作了全面部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与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四位一体构成了新时期、新形势下共青团组织发挥作用、体现价值、形成影响的工作布局。因此,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权益工作,善于从战略角度思考权益工作,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研究权益工作思路,认真制定科学的政策法规和工作举措,努力推进权益工作的科学发展,切实履行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

(二)做好青少年权益工作是新形势下增强共青团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保障。团组织是代表和维护广大青少年合法利益的先进群众组织,吸引青年、凝聚青年是共青团组织实现持续发展的基础。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就必须提升团组织服务青年的能力和水平。当前共青团服务青年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锦上添花,另一种是雪中送炭。做好青少年权益工作就是做雪中送炭的工作,是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保障。只有充分倾听青少年的诉求、反映青少年意愿,真正为有迫切需要的青少年以实实在在的帮助,急他们之所急,解他们之所困,让青少年感受到共青团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关怀和帮助,才能加深青少年对共青团组织的感情和归属感,最广泛地吸引、团结和凝聚广大青少年,不断增强共青团组织在全省青少年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做好青少年权益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青少年共建共享和谐社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没有青少年群体之间的和谐,没有青少年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和谐,也就不会有完全的社会和谐。当前,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和现象时有发生,在某些领域、某些地区还比较严峻。因此,切实做好新时期青少年权益工作,对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引导青少年以合理、合法途径实现自身利益,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群体之间的和谐以及青少年群体与社会之间的和谐有着十分重要而又现实的意义。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我省青少年权益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营造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外部氛围和有利条件,是做好权益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我们新形势下推进权益工作的主要任务。当前,社会上一些机关、单位、团体和个人对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认识不足、了解不够,甚至还存在着种种误解。同时,很多青少年也缺乏应有的权益知识,权益观念淡薄,对青少年权益工作和维权途径也了解不多。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权益工作的发展。因此,要切实加强权益工作的宣传,通过加强青少年权益知识和维权意识教育,打造并开展一系列维权工作品牌活动,使广大青少年树立合法维权理念,带动整个社会关心、关注青少年合法权益,形成全社会支持、推动和参与青少年权益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建立多元化、立体化的青少年维权格局。权益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繁巨、长期的系统性工程,仅靠团的力量很难实现权益工作的大发展。因此,要善于借助各种力量,不断拓展权益工作平台。要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主动承担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的职能。要加强与政法、教育、民政、宣传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要发展与社工、心理、法律等专业性社会团体的合作,动员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参与到青少年权益工作中,不断延伸青少年维权工作手臂。要充分发挥各级预防办的积极作用,努力为开展青少年权益工作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建立起多元化、立体化的青少年维权格局,推动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探索建立权益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权益工作长效机制,是实现权益工作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根本体现。谋划权益工作,一定要立足于有利于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不在乎轰轰烈烈,要注重实实在在。要多从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入手,努力推动权益工作的制度化,为权益工作提供尽可能完善的政策和法律保障;要按照宜精不宜多的原则,结合形势要求和权益工作需要,努力打造富有生命力和影响力并常态化开展的权益工作品牌;要重视调查研究,努力为权益工作的科学、长效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三、正确把握做好权益工作的几个关系

青少年权益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内容广泛。如何正确处理权益工作中的几个重大关系,对于确保青少年权益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一)要把握好个案维权和普遍性权益问题的关系。共青团是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青年组织,有义务、有责任帮助向共青团组织求助的任何青少年,这是共青团的本质要求和职责所在。对于每一个个案,都要认真对待、用心解决、及时处理,要完全发挥综治委预防办的综合协调职能,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形成合力,快速妥善处理。个案维权是青少年维权工作诸多内容中最基础的、也是最首要的工作,只有切实解决好个案特别是典型个案,才能为青少年个体解决其实实在在的困难和需求,才能赢得更多青少年的信任和内心认同,才能引起社会各界对青少年权益工作地广泛关注。同时,要善于从维权个案中发现青少年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权益问题,并积极推动相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制度措施的出台与实施,从根本上、从制度上维护更多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要深刻认识到,个案维权是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推动制度性安排解决青少年普遍性权益问题是更高层次的维权工作,他们之间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一定要处理好两者的关系。

(二)要把握好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关系。来向共青团寻求帮助的青少年,他们反映的问题大多具有案情错综复杂、解决难度较大、期望值较高等特点,甚至有关职能部门都没有能够解决或者没有满意解决。因此,我们务必要竭尽全力、尽力解决他们的问题,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和社会动员优势,整合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共青团组织毕竟是一个群团组织,受职能范围和维权资源的有限约束,不可能做到大包大揽、包打天下,一定要准确选择那些共青团有条件、有能力可以做的,并且能够做好、做深、做透的青少年权益工作,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是我们做好青少年权益工作应有的态度和责任,量力而行是是我们做好青少年权益工作应该把握的原则和尺度,一定要把握好两者的关系。

(三)要把握好打造工作品牌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把那些青少年欢迎、团组织能为的项目,设计成品牌工作去推进,是我们开展权益工作的有效抓手和重要切入点。打造品牌工作,有利于整合更多的社会资源、形成声势、扩大影响,有利于引起社会各界对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广泛关注和普遍重视,有利于青少年权益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既然是品牌,就要建立品牌活动的长效机制,推进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切忌一阵风,搞形式。同时,要着眼于推进具有基础性、管长远、可持续等特点的权益工作,如加强制度建设、政策推动、法律完善及实施和调查研究等等;要探索创新与青少年权益工作相关的党政部门、司法机构、社会组织沟通与合作工作机制,确保权益工作长期化、常态化、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总之,要紧紧把握青少年权益工作的活动性与非活动性的特点,既要重视工作品牌的打造,又要积极推动长效机制和制度性安排的建立,处理好两者的关系。

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根据全团权益工作会议精神,今年要重点围绕“三个结合和一个制度性安排”做好各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加快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步伐。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是共青团组织服务青少年和青少年接受服务的便捷通道,是各级共青团实时了解掌握当代青少年思想动态、特点变化、利益诉求的重要渠道,既是权益工作的重要品牌,又是权益工作的有效载体。各地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并作为权益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当前,全省尚有4个地级市未开通12355平台,大家回去以后,要把这项工作向团市委书记作重点汇报,作为一项硬任务确保今年内完成。已经开通的地级市要抓紧组织本地12355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培训工作,尽快熟悉12355网站功能和热线服务管理软件。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步伐,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切实提高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服务青少年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加强《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和《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的宣传实施。两个《条例》的出台实施,为全省青少年权益工作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根本保障,对于促进我省青少年权益工作意义深远。各地要抓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实施十周年、《未保条例》颁布实施第一年等重要契机,明确宣传重点和宣传对象,开展一系列生动的、持续的、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切实用好条例,《条例》当中的一些具体规定,对于推动我们自身工作,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善于借助各级人大力量,将两个《条例》列入执法检查项目,适时督导检查两个《条例》的执行落实情况。要注意将共青团有关工作与两个《条例》的宣传实施结合起来,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推动青少年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要不断深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活动是共青团在新形势、新阶段下更好地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一项新举措,主要是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职责,充分发挥他们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着力推进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共青团与人大、政协的协作沟通机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的联系服务机制和青少年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诉求表达机制。邀请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不同青少年群体,倾听青少年呼声,开展青少年热点问题调研考察和督导检查工作,准确了解把握青少年的普遍性利益诉求,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青少年关注的问题与有关职能部门交换意见,向地方党政部门提出书面建议,在各级“两会”前提交高质量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开呼吁和发表对青少年问题的看法和建议,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发展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四)要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实证调研。扎实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是我们做好青少年权益的基础和前提。各地共青团组织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青少年生存发展特点和青少年权益工作实际,确定具有本地特色的一到两项重点调研课题,联合志愿者组织和科研院所,深入基层,集中时间和力量蹲点调研,要把情况摸清摸透,全面分析各种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和有关因素,并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为权益工作科学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依据,为当地党委政府出台青少年权益工作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借鉴和参考。

同志们,受国际国内环境影响,当前广东青少年权益工作正处在推进发展的关键时期,能否在新形势下推动我省青少年权益工作实现新突破、新跨越、新发展,继续在全国青少年权益工作方面处于领跑位置,关键在于在座诸位和基层广大共青团干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创新,真抓实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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