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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发[2005]l6号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发 点击数:9989 更新时间:2005/9/22 16:02:48

关于黎鹤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高等学校团委,机关各部(室)及各直属单位:

    经团省委党组研究决定:

    黎鹤同志任团省委社区与权益部部长,试用期1年;
    张硕同志任团省委城乡部副部长,试用期1年;
    罗莉萍同志任黄金时代杂志社副总编,试用期1年。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二00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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