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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发[2005]12号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发 点击数:8672 更新时间:2005/9/22 15:44:56

关于广东省青少年事业服务中心更名的通知


各地级以~ts团委,各县(市、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机关各部(室)及各省属单位:

    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广东省青少年事业服务中心更名为广东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更名后,其机构性质、机构规格、主要任务、人员编制、经费渠道等不改变。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二0 0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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