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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上报农村青年就业创业情况和进一步推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2027 更新时间:2009/4/22 15:05:40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

为进一步了解各地基层团组织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的工作情况,团省委将对开展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情况调查;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我省就业创业工作的深入开展,团省委将与省农业厅、省扶贫办和省海洋渔业局合作,以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和对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情况

(一)上报时间525日前报送。

(二)上报内容包括

1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总结,包括主要作法、经验、下一步打算及存在问题,要求文字精炼、突出特色,多用数字表述

2农村青年春季培训简报一期及相关培训活动图片资料。

二、“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

(一)为了进一步促进我省就业创业工作,团省委联合省农业厅、省扶贫办和省海洋渔业局,以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以市场需求为原则,大力推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现将省农业厅、省扶贫办和省海洋渔业局提供的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请各地积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

(二)工作任务

今年全省农村将建立500家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每个地市至少有挂牌5个国家级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至少挂牌10个以上省级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每个县(市、区)建立3个以上省级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并做好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对接工作。

(三)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推进安排

地市团委要将建立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情况和岗位对接情况及时上报。

1530之前各地市团委报送《共青团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信息汇总表》(附件2);

271之前第二次报送材料:《共青团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信息汇总表》(附件2)、《“共青团组织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推进表》(附件3)以及《共青团“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月报表》(附件4),此后形成月报制度,每个月底上报表3、表4

(四)工作要求

1、为了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市团委书记为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立和对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农村青年工作的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负责人。请各地市团委于525将本地区负责“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和对接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名单报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

2、各地要善于总结、归纳和提升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及时把这种成功模式推广至各县(市、区),使活动的覆盖面更广、惠及面更深。

3各级团委在此之前已报送的“见习基地”,若属于农村战线的,算其完成的工作任务。

 

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联系人:胡卫

传真:02087195621

电话:0208719562287195623   

邮箱:gdqnb@126.com

 

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

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

 

附件:1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2《共青团“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信息汇总表》(下载

3《“共青团组织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推进表》(下载

4、《共青团“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月报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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