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就开展粤港澳台侨青少年交流系列活动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粤港澳台侨青少年交流系列活动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团省委统战联络部、广东省青联秘书处拟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开展粤港澳台侨青少年交流系列活动。活动费用预算合计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元)。
(二)项目要求
1.项目时间为2025年6月至12月。
2.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内容 | 要求 |
1 | 台湾青年岭南行——粤台青少年交流活动 | 1场,活动预期5天,约40人 | 组织粤台青少年代表围绕孙中山历史文化主题,亲身感受孙中山历史文化的丰富内涵 | 需派员跟进,做好活动食宿交通安排、参访点沟通协调、行程设计、人员联络服务、保险购买、安全保障、宣传等 |
2 | 港澳台侨大学生广东交流活动 | 1场,活动预期2天,约35人 | 组织港澳台侨大学生感受广东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加速度” | 需派员跟进,做好活动食宿交通安排、参访点沟通协调、行程设计、人员联络服务、保险购买、安全保障、宣传等 |
3 | “港澳青年看祖国”粤港澳青少年交流活动 | 1场,活动预期3天,约35人 | 组织粤港澳青少年代表赴科创及文化单位参访考察,促进粤港澳青少年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 需派员跟进,做好活动食宿交通安排、参访点沟通协调、行程设计、人员联络服务、保险购买、安全保障、宣传等 |
备注: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5.具备参与同类项目的工作经验。
四、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采购项目报价书(附件),可以优化采购项目规格;
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项目工作方案;
4.相关项目工作经验等相关资料(类似项目合同文件、证明工作成效佐证材料);
5.企业相关资质(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项目参与人员资质等)。
五、评审办法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价格、运营方案、商务方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标,并确定成交供应商。评标结果将在评审完成后以电话方式告知各投标单位。
六、报名时间、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请于2025年6月3日(星期二)中午12点前将报价材料密封后邮寄至团省委统战联络部,由评审小组评议,确定成交供应商。
2.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团省委统战联络部。
3.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20—87185609
团省委统战联络部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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