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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广东省委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集中活动日”的方案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3211 更新时间:2007/11/9 11:21:19

根据团中央《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集中活动日的通知》,为了更好地代表青少年权益,了解青少年愿望,倾听青少年呼声,反映青少年诉求,维护青少年权益,更好地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当中的积极作用,团广东省委决定于1117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集中活动日,现将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71117日(星期六)

二、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扩大青少年参与 共促社会和谐

三、活动内容

1、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结合当地实际,于集中活动日当天,以交流会、座谈会、论坛、研讨会、协调会、专题会等各类形式,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进城务工青年、走进农村、走进高校、走进未成年犯管教所,邀请当地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当地各类青少年群体举行面对面的交流。

2、团广东省委在926-28日开展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活动——走进高校、走进进城务工青年、走进农村的基础上,于1117日集中活动日当天,在广州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走进中小学生,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了解中小学生的所思、所想、所愿、所求,听取他们在自身成长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团委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集中活动日的重要意义,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准备,落实好开展活动的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切实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

2、加强协调、务求实效。各地级以上市团委要围绕“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 扩大青少年参与 共促社会和谐”这一主题,积极与当地人大、政协沟通协调,争取得到人大、政协的支持。结合实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到各类青少年群体当中去,广泛了解青少年的实际状况,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同时,认真探索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利用主流新闻媒体,如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电台、电视台和广东共青团网站、《生力军》以及各团属阵地进行宣传、形成声势、扩大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共青团广东省委权益部

                             00七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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