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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2016-2017年度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人选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3921 更新时间:2018/1/12 1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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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团委、人社局,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省武警总队政治工作部组织处,各省级青年文明号联创单位团委:

现将《关于推荐2016-2017年度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人选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7〕11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要求,我省将推报15位全国青年岗位能手和1至2名全国青年岗位标兵候选人参加评选,现请各地市、各单位推荐1至2名候选人(含标兵),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将青年技术工人、青年工程技术人员、青年科研人员、青年经营管理人员等企事业单位职工作为推荐人员主体,推荐人选不得超过35周岁,曾获得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的不再推荐,副厅级(含)以上干部和外籍人员不予推荐。推荐应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妇女和少数民族人员应占一定比例。

2.推荐人选必须在本单位或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单位、职务、职称和举报方式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推荐人选须经所在地市团委和人社局共同酝酿产生,请推荐地市和单位指导推荐人选填写《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推荐表》(见附件1),并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行政公章。地市团委、人社局须提交《关于共同推荐2016-2017年度全国青年岗位能手人选的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2),其他相关单位须提交《关于推荐2016-2017年度全国青年岗位能手人选的报告》,加盖省级单位行政公章。

4.所需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18年1月15日前邮寄至团省委青年发展部,电子版(岗位能手推荐表,岗位能手推报名单,推荐人员身份证、军官证,推荐人员照片)同时发至邮箱。逾期不报送视为自动放弃。请各单位认真落实,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推报。


附件:1.关于推荐2016-2017年度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标兵)人选的通知

          2.关于共同推荐2016-2017年度全国青年岗位能手人选的报告


联 系 人:罗  帆、吴  海

联系方式:020-87195623

电子邮箱:gdqncyjy@126.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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