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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广东志愿服务金银铜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3792 更新时间:2016/12/22 14:34:10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志愿者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义工联),各高等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省直机关志愿者协会,省志愿者联合会各会员团体: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带动全社会以志愿服务为载体,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营造支持、参与、热爱志愿服务的社会氛围,省志愿者联合会决定开展第五届广东志愿服务金银铜奖评选表彰活动(以下简称“金银铜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

二、活动主题

    讲好志愿故事汇聚公益力量

三、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民政厅

(二)主办单位: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

(三)支持单位:广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广东省亲青家园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

主办单位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志愿服务专家学者、爱心企业家、社会组织负责人、志愿者典型和媒体代表等人士设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制定评审标准、组建评审机构、开展评审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志愿者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义工联),广州地区省部属高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省直机关志愿者协会、省有关单位、群团组织负责辖区参评组织和个人的资格审查和组织推荐工作。

四、奖项设置和参评条件

本届金银铜奖活动设个人奖、集体奖、项目奖和贡献奖。

(一)个人奖

参评范围:(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2)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学习、工作、生活,年满14周岁(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登记的志愿者,或参加有关专项援助计划的志愿者,或连续专门从事志愿服务超过6个月的志愿者;(3)持之以恒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业绩(事迹)突出。

1.广东省志愿服务金奖(个人)

参评基本条件:(1)累计认定的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500小时(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2)在志愿服务中表现优异,获得群众普遍认可,并对我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3)曾获广东省志愿服务银奖或省、市级志愿服务奖项。

2.广东省志愿服务银奖(个人)

参评基本条件:(1)累计认定的服务时间不少于2500小时(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2)在志愿服务领域能够发挥良好的模范引领作用,具有一定的地区号召力和影响力;(3)曾获广东省志愿服务铜奖或省、市级志愿服务奖项。

3.广东省志愿服务铜奖(个人)

参评基本条件:(1)累计认定的服务时间不少于1500小时(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2)志愿服务表现突出,在志愿者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3)曾获省、市级志愿服务奖项。

(二)集体奖

参评范围:(1)在我省行政辖区内依法成立2年或以上、拥有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20人、年均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时间达2000小时或以上、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由依法登记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下的志愿服务队,或曾为我省重大活动、灾害救助、国内外援助项目等提供临时性、专业性、突击性志愿服务的优秀团队;(2)志愿服务组织有固定的活动场所,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运作规范、志愿者队伍稳定、财务公开透明、社会公信力强。

1.广东省志愿服务金奖(集体)

参评基本条件:(1)在全省志愿服务重点工作中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大,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获中央或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2)有全省知名、基层群众广泛赞誉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入选“益苗计划”省级示范项目或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全国赛;(3)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4)曾获广东省志愿服务银奖或省、市级志愿服务奖项。

2.广东省志愿服务银奖(集体)

参评基本条件:(1)志愿服务成效突出,社会影响力较大,获地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2)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服务地群众普遍认可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入选“益苗计划”省级示范项目或重点培育项目;(3)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优先考虑;(4)曾获广东省志愿服务铜奖或省、市级志愿服务奖项。

3.广东省志愿服务铜奖(集体)

参评基本条件:(1)具有较高的服务水平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2)具有服务地群众认可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3)曾获省、市级志愿服务奖项。

(三)贡献奖

参评范围:长期关注、支持志愿服务工作,为我省志愿服务事业投入300万元以上资源的爱心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捐赠100万元以上的爱心人士;创新志愿服务理论并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专家学者。

(四)项目奖

参评范围:2014年以来“益苗计划”省级示范项目;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获奖项目。

五、申报推荐形式

1.组织推荐。各地级以上市志愿者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义工联),广州地区省部属和省属高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省直机关志愿者协会,省有关单位、群团组织可向组委会秘书处推荐个人奖、集体奖、项目奖和贡献奖候选名单。广州地区以外高校推荐名额由所在地市志愿者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义工联)在地市推荐名额中进行统筹。

2.社会推荐。省志愿者联合会会员团体(不含地市、高校、省直及其直属的志愿服务组织)可推荐个人奖和集体奖候选名单。每个会员团体原则上推荐总名额不超过2个。

六、评审方式和推荐步骤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推荐评审工作分为六个部分:

1.申报(11月25日前)。通过组织化发动和社会化动员方式,推动符合参评条件的个人和集体向推荐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各有关单位对参评对象的参评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2.初评(12月5日前)。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各有关单位志愿者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义工联)策划开展志愿服务典型评选活动,对候选个人和集体进行初评,根据推荐名额,遴选确定参评金银铜奖终评推荐名单。并于12月5日前收集汇总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后报省志愿者联合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宣传(12月31日前)。各地各单位借鉴南方公益志愿大讲堂模式,组织参评候选个人和集体以“现场展示+新媒体推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讲志愿故事、传志愿理念、展志愿风采”等形式,邀请主流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经组织推荐的个人和集体要登陆“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进入“第五届广东志愿服务金银铜奖评选表彰活动”专题网页完成在线申报,进行网络推介。

4.终评。评审工作由网络评议和综合评议组成。经组织或社会推荐的参评组织和个人由组委会秘书处核准参评资格。符合参评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将列入候选名单,并依托“广东青年之声”、“i志愿”公众微信号推送先进典型精彩故事、开展“为榜样点赞”网络评议活动。网络评议情况供评委会参考。评委会将召开评审会议对候选名单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获奖建议名单报省志愿者联合会审定。

5.公示。通过省级主流媒体和活动官方网站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

6.表彰(3月5日前后)。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颁奖,组织省级主流媒体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专题报道。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

            2.广东省志愿服务金银铜奖个人奖项推荐申报表

            3.广东省志愿服务金银铜奖集体奖项推荐申报表

            4.广东省志愿服务金银铜奖贡献奖(集体)推荐申报表

            5.广东省志愿服务金银铜奖贡献奖(个人)推荐申报表

            6.推荐名单汇总表

 

点击下载全文及附件(扫描件))

 

联 系 人:黎业辉、杨意舒

联系电话:020-83861999,83869668

电子邮箱:gd_zyz@126.com

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邮政编码:510080

 

 

                              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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