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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4538 更新时间:2016/11/15 16: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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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高校团委:

        根据《关于公布2016年度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立项项目的通知》(团粤联发﹝2016﹞25号)和《关于安排2016年度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6〕65号)要求,我委联合省财厅开展了2016年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立项项目申报立项、资金划拨、项目研究等一系列的工作。

        为全面考察专项资金项目运行情况,促进高校间经验交流、协同发展,以检促建,推动专项资金立项项目结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6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我委将组织“攀登计划”调研评估小组,对各高校主持开展的专项资金立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考察评估。根据《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考察包括但不限于校内工作经费配套及使用情况、项目合同签订情况、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制定情况、各立项项目团队执行进度情况、专项资金宣传情况及覆盖范围等检查内容。

调研小组将采取包括问卷调查、对立项项目团队负责人访谈等形式开展检查调研,调阅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项目合同、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逐个项目进行检查。

        二、检查办法

        (一)第一阶段:校内自查(11月21日前)

主持推进“攀登计划”专项资金立项项目的相关高校要对照以上检查内容,认真开展校内自查工作。以学校为单位按项目类型对立项项目推进情况全面摸底考察,如实填写《2016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推进情况摸底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将本校的检查工作完成情况、成效和存在问题,汇总形成自查报告。以上材料于11月21日前将纸质版文件加盖校团委工作后寄送至团省委学校部,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第二阶段:交叉检查(11月21日至12月31日)

在校内自查的基础上,团省委、省学联将重点抽取30个高校开展交叉检查(详见附件2)。届时将组建由专家团队和高校团委创新创业板块负责老师组成的“高校共青团创新创业工作调研小组”到相关高校检查调研。

根据交叉检查工作需要,届时各迎检高校团委可推荐负责创新创业工作的老师为调研小组候选人选。请于11月18日前《2016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小组成员登记表》(详见附件3)。上填写推荐人员信息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第三阶段:整改提升(2017年1月30日前)

在前两个阶段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部分高校,在此阶段应积极做好整体提升工作,完善校内创新创业工作体系,跟上进度,争取在后期总结验收阶段考核达标,本次创新创业检查工作将作为学校战线年终工作评价的重要参考指标。

        三、工作要求

        “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是高校共青团在新常态、新形势下促进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抓手,是鼓励和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的重要举措,各高校应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认真自查,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自查材料,配合做好交叉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提升,扎实开展好高校共青团创新创业工作。

 

        联系 人:梁剑、张鹏展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邮    箱:tswkjcx@163.com

        地    址:寺贝通津一号大院团省委学校部

 

        附件:1.2016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推进情况摸底登记表

                    2.2016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交叉检查高校名单

                   3.“攀登计划”调研评估工作小组成员登记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学校部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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