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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联发〔2014〕17号 关于开展广东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联发 点击数:4183 更新时间:2014/3/14 11:34:45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学联《关于开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促进大学生培养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帮助大学生增强身体素质,并从中磨练坚强意志、良好品德和拼搏精神,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学联决定从2014年开始,全面启动和广泛开展广东省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以下简称“三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以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以“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为统一主题,充分发挥各高校的工作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高校为主要工作阵地,以学生宿舍、班级为主要活动主体,充分运用新媒体的工作手段,在全省高校广泛开展大学生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倡导开展各种各类“新媒体+时尚+运动”的健康体育活动,鼓励高校创新活动形式,把更多学生吸引到健康向上的体育锻炼活动中来,努力实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提出的“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高校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等要求。

二、 主要活动内容

(一)探索建立一套促进大学生体育锻炼工作机制。各高校团委、教务、体育、学生会、研究生会等部门要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立足长远,探索建立一套促进大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长效工作机制,在体育教学计划、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激励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研究制定符合本校特色的活动实施方案,分工负责、逐项落实,保证群众体育活动的持久开展。支持校学生组织开展各类学生体育品牌活动。有条件的高校还可以探索在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学生分会,依据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理念,让学生亲身参与推广和实施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

(二)开展每学期一次班级体育锻炼主题团日活动。各高校要围绕活动主题,鼓励和支持班级团支部每学期举办一次以体育锻炼为主题的团日活动。大力倡导“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理念,邀请学生当中坚持体育锻炼的典型或者榜样及长期坚持运动的教师、校友等,走进学生中间,面对面交流、分享体会;引导学生设计开展各类融合团队性、趣味性、竞技性的体育项目,既可以在活动中锻炼身体,也可以在活动中增进友谊,营造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的浓厚氛围。

(三)设计开展校级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项目。各高校要设计开展本校大学生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活动项目要把握重在基层、重在学生的原则,注重以宿舍、班级、实验室、学生生活园区等为参与主体,注重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活动、自主设计活动,把更多学生吸引到健康向上的体育锻炼活动中来。        

(四)培育发展一批体育兴趣社团。各高校要积极培育和创建兴趣爱好类的学生体育社团、体育俱乐

部、兴趣小组,引导和规范学生社团的建设和发展,推动专业教师和党团干部共同担任社团导师,鼓励学生社团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鼓励高校探索将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面向学生体育社团免费开放,用于开展各类普及性强、群众性高的体育活动。

(五)建立形成一批新媒体宣传阵地。各高校要尊重大学生的现实特点和行为习惯,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工具,通过校园网、校园微博、贴吧等多种校内宣传途径,号召和组织学生设计开发覆盖面较全、吸引同学积极参与的体育游戏、APP应用软件等,并从中推广;通过微博、微信等形式和渠道,开展“我的身体我做主”、“我的运动风采”等照片展示评选活动,号召学生运用随身携带的可拍摄工具,分享体育锻炼中的美好瞬间和快乐时刻,在校内营造良好的体育氛围。

三、 有关要求

 健康的体魄是育人铸魂的根本前提。增强大学生体质、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对落实立德树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三走”活动工作的顺利推进,各高校要认真研究主要活动内容并结合实际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团委、学生会和研究生会要与学校校务、体育等部门密切合作,切实承担起活动的组织工作,发动院系、班级、宿舍和学生社团积极参与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主办单位将在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组织的青年学生竞赛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时尚、新潮、“好”玩的特点,整合社会资源,设计开展各类兴趣体育活动,激励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以宿舍为单位开展户外拓展和交友活动。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争创“大学生百炼之星”活动,鼓励坚持参加体育锻炼的宿舍、班级、社团等学生集体。

(二)形成长效机制。开展大学生群众性课外锻炼活动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各高校要在落实好本校活动方案的同时,立足长远,制定制度保障措施,形成促进大学生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有效平台和长效机制。中山大学、广东培正学院两所全国试点高校要做好大学生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的试点工作,努力在载体设计、品牌创建、项目可行性等方面挖掘经验、发现问题、推进工作,探索出一个适合各高校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

(三)注重全员参与。各高校要着眼于工作的普遍性、覆盖面和持久性,将活动与学校体育课教学、体育运动会等常规工作有机结合,在活动中注重大学生参与人数、时间、频率,努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要加强教育引导,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四)增强活动效果。各高校要借助电视、报纸、广播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活动的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扩大在校园中和社会上的影响,努力将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做成品牌、做出实效。要注重把握举办大型体育赛会、全民健身等契机,推动活动不断形成热潮。

联系人:刘慧婷

联系电话:020-87185614、87195615(传真)

邮箱:tswxxb3@163.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体育局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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