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办发〔2011〕26号
关于做好“我与祖国共奋进”2011粤港澳
“五四”网络青年节活动材料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团佛山市顺德区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在2011年“五四”青年节即将来临之际,为推动“五四”精神在青年中更为深入而广泛的传播,激励广大青年传承“五四”精神,喜迎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分享祖国“十一五”期间的伟大成就,为“十二五”建言献策,探索运用新媒体做好新形势下组织引导服务青年工作的新模式,共青团广东省委、广东省青年联合会等多家单位将于4月28日至5月6日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 2011粤港澳“五四”网络青年节系列活动。
本次活动拟联合南方报业传媒集团、香港青年联会、澳门青年联合会、北京大学团委、清华大学团委、腾讯公司等单位,共同开展“五四”火炬QQ传递、图片展、“祝福祖国”微文大赛、“幸福同行”青年建言献策、微访谈、网络嘉年华、“中华民族精神家园”象征物征集等一系列网络专题活动。为全面展现广东青年的风采,现请各单位做好以下的材料报送工作:
一、 2011粤港澳青年“五四”网络嘉年华视频节目
1. 每个单位上报3-5个视频短片,思想性或文艺题材的作品均可;要求为原创作品,主题鲜明,思想积极,内容新颖,集中反映当代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
2. 每个视频短片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格式不限(建议用avi格式),须确保短片的播放质量;
3. 视频文件应以该节目名称命名,并加附50字左右的节目说明,统一以一个文件夹的形式打包,文件夹命名为“【单位】网络嘉年华视频”;
4. 视频节目请于4月20日18:00前报送。高校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其他单位报送至团省委宣传部。
二、 反映“五四”主题的历史图片和当代图片
1. 每个单位精选10-15张以共青团或当代青年为主角的图片,展示共青团或当代青年热爱祖国、创先争优、服务社会、爱岗敬业、勤奋学习、追求真知、科技创新的“五四”精神和生力军形象;
2. 每个单位报送10张以上反映“五四”运动92年以来共青团发展历程和青年精神风貌的历史图片,图片应真实反映历史,体现“五四”精神传承的主题;
3.所提交图片必须为电子版,且图片像素不应低于200万,鼓励提交高清图片;
4. 图片应以“【历史/当代】图片名称” 命名。例如:【历史】青年团一大召开。图片统一以一个文件夹的形式打包,文件夹命名为“【单位】五四主题图片”;
5. 图片材料请于4月20日18:00前报送。高校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其他单位报送至省青少年事业研究与发展中心。
三、“中华民族精神家园”标志性象征物征集方案
1. 每个单位至少上报1个“中华民族精神家园”标志性象征物方案,征集对象为广东省内能充分体现“中华民族精神家园”这一概念的事物(建筑、地址或项目活动等)。象征物要体现民族精神、中华和谐文化,鼓励报送历史和现代气息相结合的作品,反映广东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时代精神,展现广东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突出成就。
2. 方案以word文档的形式命名为“【单位】参选标志物的名称”,文档内容包括参选标志性象征物的名称,300字推荐理由和1-2幅参选标志物的图片;
3. 材料请于4月20日18:00前报送。高校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其他单位报送至团省委宣传部。
请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通知的相关要求。要注意发动基层团组织上报有效材料,收集、筛选、整理后按时保质发送至团省委相关的电子邮箱。如文件较大无法上传,请于上报前与相关联系人沟通。
宣传部联系人:黄志鹏
联系电话:020-87185618;邮箱:tswxcb@126.com
学校部联系人:王汝干
联系电话:020-87185614;邮箱:tswxxb3@163.com
青少年事业研究与发展中心联系人:杨扬
联系电话:020-87185627;邮箱:FOR_YOUTH@126.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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