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东高校团委书记述职交流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团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树牢“大抓基层”鲜明导向,落实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广东高校团委书记述职交流工作(以下简称“述职交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对象
各高等学校团委主要负责同志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月8日(星期三)至9日(星期四)
地点:团省委裙楼三楼会议室
三、述职内容
述职交流内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对照省委、团中央工作部署,根据《2024年广东高校共青团工作要点》,认真梳理总结2024年度工作情况,并提出2025年度工作思路举措,应重点包括以下4个方面内容:
(一)强化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主要包括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组织化学习基本方式,全面实施高校学生团支部“五大提升”行动,防范化解团学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等工作情况。
(二)组织动员青年挺膺担当。主要包括动员青年投身“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青年实干家计划”,助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第十五届全运会志愿者招募等工作情况。
(三)联系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主要包括围绕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开展“攀登计划”“挑战杯”,推动“展翅计划”等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举办科技学术及文体艺术系列活动等工作情况。
(四)夯实团的基层基础建设。主要包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强化从严管团治团责任,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团员队伍建设、团员发展、团员教育评议、团员年度注册和团内仪式教育,“学社衔接”工作等;落实团委对学生会、社团的指导管理责任,激发学生会和社团育人活力等工作情况。
四、述职交流方式及流程
高校团委书记述职交流由书面述职和现场交流组成,书面述职每年覆盖全省所有高校,现场交流分批进行,三年内覆盖全省所有高校。
(一)书面述职
全省所有高校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均需对照述职内容,提交书面述职报告。省属高校于2025年1月7日(周二)前直接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报送方式另行通知),其他高校相应报送至地市团委或省直机关团工委,地市团委或省直机关团工委审核后于2025年1月7日(周二)前汇总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
(二)现场交流
2025年1月安排首批高校现场述职交流,相关高校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地市团委分管副书记参加会议(具体场次及名单见附件),高校述职时长控制在8分钟以内,可以制作PPT,相关高校团委副书记可列席会议。如有住宿和用餐需求,可与团省委学校部联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交流工作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团的具体要求。各高校团委书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梳理总结,做好述职工作。
(二)精心准备,狠抓落实。各高校团委要结合本校实际系统盘点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加强组织协调,把开展述职交流工作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工作要求和目标全面传导至学校各级团组织,提高工作实效。
(三)总结经验,提质增效。各高校团委在述职交流工作推进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梳理总结归纳,深入挖掘并提炼特色做法和工作经验,及时查不足、补短板、促提升,在巩固既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适合本校本单位的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提升工作成效。
附件:1.首批现场述职高校
2.高校团委书记述职报告(模板)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联系人:刘毅、吴琼;联系电话:020—87195615;电子邮箱:tsw_xxb@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