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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2022—2023学年第三次集体学习会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3661 更新时间:2023/3/16 11: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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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学联、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有关中等学校学生会: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新时代高校学生会改革和建设,加强广东学联学生会的理论学习和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拟于3月下旬召开2022—2023学年第三次集体学习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3月22日(周三)19:00—20:30

二、参会人员

1.主会场

在清远职教城设主会场,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届主席团成员团体代表,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代表,清远市学联、高等院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代表线下参会。

2.分会场

在各地市学联秘书处、各高校(校区/校园)、省学联十二届委员团体中的中等学校(含中职、技工院校)设分会场,全省各地市学联(驻会)执行主席,省内各高校校级、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省学联十二届委员团体中的中等学校(含中职、技工院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通过腾讯会议参会。

邀请各地市学联秘书长、各高校、省学联十二届委员团体中的中等学校(含中职、技工院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秘书长/指导老师、在校优秀学生骨干代表列席会议。

三、会议议程

(一)第一议题学习

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代表、清远市阳山县七拱镇党总支部书记陈燕红);

(二)巩固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

1.专题学习《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 刘鹏);

2.高职院校学生会代表就“巩固学生会改革成果”进行发言分享(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罗颖、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杨锦彬);

(三)新学期重点工作任务

部署广东学联学生会2023年春季学期重点工作任务(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主席 刘宗宇)。

四、参会方式

会议以线上直播形式进行(会议链接另行通知)。请各参会单位填写参会回执(附件1),于3月17日(周五)18:00前通过下方腾讯文档提交回执(指引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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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提交参会回执)

五、会议要求

1.会议以学校为参会单位,原则上一个学校一个参会账号。若有多个校区/校园分会场同时参会,须于3月17日(周五)18:00前填写多账号参会申请(附件3),省学联秘书处将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同时在线参会的账号数量。

2.请各地市学联秘书处、各高校(校区/校园)学生会(研究生会)、省学联十二届委员团体中的中等学校(含中职、技工院校)学生会积极组织本校学生骨干参与线下集体学习。

3.会议内容重要,请准时出席,原则上不予请假。

 

附件:1.广东学联学生会集体学习会参会回执

          2.广东学联学生会集体学习会参会回执提交指引

          3.广东学联学生会集体学习会多账号参会申请


联 系 人:李炫志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