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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下达2021年团省委直属管理高校发展团员名额分配及编号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4561 更新时间:2021/4/13 14: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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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省委各直属管理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根据团中央年度发展团员调控安排,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21〕7号)的相关要求,2021年全省发展团员指标分配采取“二下二上”的工作方式开展,团省委直属管理高校发展团员名额共8880名。在前期完成“一下一上”工作基础上,团省委综合各高校“一上”计划和2020年发展团员编号录入系统情况,确定各高校2021年发展团员计划(即“二下”,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入团标准和程序,提高团员质量

各级团组织在团员标准上要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切忌“唯成绩论”。鼓励各级团组织探索入团政治标准的具体内涵和表现形式,使入团条件具体化。各级团组织要严格规范入团程序,探索通过积分、评议等方式,建立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全过程培养评价机制,落实《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把思政课考评优良、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年度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等作为入团必备条件,切实从源头上确保发展团员质量。

二、加强工作指导,提高调控实效

各高校根据团省委正式下达的2021年发展团员指标,及时通过“智慧团建”系统中“团员编号分配”功能(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完成本校的编号分配工作,提高计划分配的科学性。各级团组织要对新发展团员电子入团志愿书等材料上传及时审查,督促新发展团员在团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团员报到”,加强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团务用品制作、发放和管理工作。同时密切关注本校发展团员工作进度,原则上今年各高校2021年编号使用率应为100%。

请团省委各直属管理高校团委安排专人于4月30日至5月15日到团省委学校部领取入团志愿书及相关材料。

 

附件:1.2021年团省委直属管理高校发展团员名额及号段分配表

         2.“智慧团建”系统团员编号分配功能操作指引

 

联 系 人:韦朝铭、刘琪琛

联系电话:020-87195615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