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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大中专学生志愿者 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总结通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 点击数:9099 更新时间:2018/9/7 16: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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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团委:

2018年7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2018年“三下乡”活动。为深化活动效果,扩大活动影响,团省委、省学联将开展2018年“三下乡”活动总结通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8年9月至10月

二、参与范围

参与组织、指导和开展2018年“三下乡”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果的各级团组织、实践团队及个人。

三、工作安排

1.总结活动情况

(1)各学校团委对本校2018年“三下乡”活动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统一报告,内容包括工作部署及推进措施、组织动员方式、活动参与情况、重点活动内容以及活动成效、创新做法等。

(2)统计各学校的校级和院系级社会实践团队数、参加社会实践的师生人数、活动经费投入、媒体宣传情况等主要数据(表格详见附件1)。

(3)请各学校团委总结本校省级重点团队(灯塔实践团队)活动情况,并递交《省级重点团队总结表》(表格详见附件2)。

2.宣传活动成果

(1)通过开展校内报告会、分享会,组织优秀实践团队、个人在青年学生中分享暑期社会实践的鲜活事例、实践成果、活动感悟等,扩大以“三下乡”活动为重要渠道的“灯塔工程”的影响范围。

(2)通过微信、微博、校园媒体等渠道,将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实践成果和心得体会向广大青年学生宣传,使更多学生受到教育,提升“三下乡”活动的育人功效。

(3)选编活动中的优秀案例、创新做法,进行传播推广。

3.填写申报材料

(1)优秀单位申报:以学校为单位申报,填写《优秀单位申报表》(附件3)。

(2)优秀团队申报:各学校可推荐不多于4支的社会实践团队参评,参评团队需填写《优秀团队申报表》(附件4)。

(3)优秀个人申报:各学校可推荐指导老师及学生不多于12人(其中老师不多于5人),并严格排序。参评个人需填写《优秀个人申报表》(附件5)。

4. 评审工作组织实施

根据各学校上报数据,团省委将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学联的相关负责同志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差额评审,以确定我省优秀单位、团队和个人名单以及报推全国优秀单位、团队和个人名单;通报结果将在团省委学校部官方网站予以公示,最终确认后在团省委官方网站、微信等平台公布。评优工作重点考察三个方面的指标:一是团队数量、参与人数、参与率;二是省级及以上媒体、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灯塔作伴-三下乡进行时”工作简讯上发布活动相关信息的质量和数量;三是学校的经费投入情况。

四、有关要求

请于9月17日前将《总体情况统计表》(附件1,需加盖公章)、《省级重点团队总结表》(附件2)、《优秀单位申报表》(附件3)、《优秀团队申报表》(附件4)、《优秀个人申报表》(附件5)、《优秀推荐汇总表》(附件6,需加盖公章)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其中附件1和附件6以PDF和word文档形式发至邮箱(PDF版为已盖公章表格的扫描版,word文档为此表格的电子版)。电子邮箱:gdsanxiaxiang@126.com。

 

附件:1. 总体情况统计表

2. 省级重点团队总结表

3. 优秀单位申报表

4. 优秀团队申报表

5. 优秀个人申报表

6. 优秀推荐汇总表

 

联 系 人:蔡  立、徐  华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电子邮箱:gdsanxiaxiang@126.com

 

团省委办公室  省学联秘书处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