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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团粤联发〔2015〕27号 关于开展2015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4634 更新时间:2015/4/24 18: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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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各单位、中直驻穗各单位党组织,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委)、民政局、国资委、工商联、中国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各省属企业、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团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的具体部署,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等单位决定联合在全省继续开展2015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展翅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职场展翅  梦想启航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协办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设立2015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

  三、工作思路

  紧扣就业创业意识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实(见)习岗位开发、实(见)习基地建设、实(见)习跟踪服务、社会组织作用发挥等内容,进一步实现资源整合、工作融合、力量聚合,帮助大学生在社会实践和职场体验活动中,树立正确就业观念,营造全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共青团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持续深入发展。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建成学生更加喜欢、企业更加爱用、团组织更加易用的“展翅计划”就业创业信息化平台;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和“500强外企”四种类型用人单位中开发3万个以上的高质量实(见)习岗位,新建300个以上的稳定的实(见)习基地,突出“展翅计划”与市场渠道提供的一般性实(见)习岗位的区别;同时,发动各级团组织进一步运用自身资源,尽可能开发更多其它类型的实(见)习岗位,满足大学生的实(见)习需求;推动一大批学生上岗实(见)习,切实引导和帮助大学生在社会实践和职场体验中提升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

  五、工作内容

  2015年“展翅计划”将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项目化、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工作的开展,把“展翅计划”打造成新时期共青团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样板化工程,服务在读大学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习岗位面向所有全日制在校大学生,见习岗位主要针对毕业后一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实习时间为一至两个月,见习时间为三至六个月;其中,实习活动集中在2015年7月至8月开展,见习活动和就业创业服务活动贯穿全年。参与见习单位需参照《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实(见)习人员提供具体报酬和待遇。

  1.大学生就业创业意识教育

结合“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大学生中深入开展新时期就业创业文化传播活动,引导青年学生把创业梦、就业梦、实现个人抱负融入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举办青年就业创业大讲堂和报告会,讲述创业故事,分享就业感悟,为青年学生就业创业答疑解惑,增强就业创业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鼓励、支持、参与青年学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2.大学生走进基层实(见)习锻炼

继续开展“大学生实习村官”项目,选送优秀大学生担任村官助理,为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的开展培养后备人才;结合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各高校院系的专业实习计划,组织大学生团队和返乡大学生到农村、社区和基层单位开展以教育、医疗、科技和文化等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实践锻炼;动员大学生走进青年工作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服务机构进行实(见)习,增进了解我省社会管理创新发展趋势和需求,树立新的择业就业理念。

  3.大学生走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见)习

鼓励动员一批大学生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见)习,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组织实(见)习大学生参加一次交流座谈会、配备一名实习导师、参与一次党团组织生活、访谈一名单位领导、学习一项业务工作,密切干群联系。

  4.大学生走进优秀企业实(见)习

积极争取优秀企业支持,开发技术类、管理类、营销类等实(见)习岗位,为各类专业的大学生提供实践岗位;充分整合运用各主办单位的社会资源,精挑一批大型国企、知名外企等优秀企业单位,开发优质岗位,大力推动大学生到优秀企业感受文化氛围、接受熏陶。

  5.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活动

充分发挥“广东粤科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等引导基金的政策扶持和导向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大学生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领域。结合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创优比赛,鼓励推动学生参赛项目参与“青创板”挂牌和融资,助推大学生创新创业;推动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遴选一批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的优胜项目进入孵化器培育;举办大学生创业培训系列活动,建设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

  6.粤港大学生职场交流

在粤港两地开发科技、文化、金融、社工等行业的实(见)习岗位,搭建沟通交流渠道和平台,让粤港两地学生通过职场交流互动,加深对两地社情、民情的了解,从而建立互信、增进友谊、理解包容。

  六、活动原则

  一是“公益配岗”与“双向选择”相结合原则。“展翅计划”是一项旨在为大学生提供多元化的观察、体验和融入社会生活的实践锻炼机会,提升其职业素养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公益活动。2015年“展翅计划”继续采用“公益配岗”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配岗,即一方面要求各地市、高校团委开发不少于任务指标数三分之一的公益岗位,这些岗位对学生的就读院校、专业、年级、学历、性别等不作过多的区分和要求,并且要对上岗学生进行系统培训,以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另一方面为增强“展翅计划”的实效性,提供更多实(见)习岗位,特别是对某些专业能力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各地市、高校团委也可以开发双向选择岗位,让用人单位与应征学生自由对接,确认人选后形成双方协议,并报当地市团委和高校团委备案。

  二是学生自愿参与原则。“展翅计划”鼓励动员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所有参与学生均为自愿参与。原则上学生应自行负责食宿、交通等,实(见)习岗位一般安排在学生学校所在地或家庭所在地(广东省内)。实(见)习单位要为学生提供便利和必要的条件,有条件的还可给予学生一定的误餐、交通补贴,切实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三是以学生为本原则。各单位应坚持以学生为本原则,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开发募集高质量的实(见)习岗位,精心制定实(见)习计划,合理安排与大学生知识能力相匹配的实(见)习工作内容,落实《条例》有关要求,不安排危险、低俗或简单重复的工作岗位和实(见)习内容。学生完成实(见)习工作后,地市和学校团组织要召集学生开展总结会、经验分享会等。

  七、职责分工

  1.团省委、省学联:联合各主办单位对我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开展全面摸底调研,掌握政策新动向、大学生暑假实习见习意向、用人单位招工等情况,共同推进、完成“展翅计划”工作;负责就业创业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工作和牵头负责活动总体宣传工作;联合省青联、省青企协等单位开发实习见习岗位;指导推动各级团组织开展好“展翅计划”工作。

  2.省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走进省部属单位项目,协调省直机关、省部属事业单位为大学生提供实(见)习岗位。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展翅计划”的政策指导,将“展翅计划”纳入全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总体安排;协同推动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和人力资源部门开发大学生实(见)习岗位;指导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同共青团做好“展翅计划”在地方的组织实施工作。

  4.省教育厅:将“展翅计划”纳入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安排,指导高校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协同学校共青团做好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各地市教育部门协同共青团做好项目在地方的组织实施工作。

  5.省科技厅:负责指导动员各类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为大学生提供实习见习岗位,提升学生科技创新素养和能力;将大学生科技创新优秀项目纳入创业苗圃、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培育范畴,予以必要的资助扶持。

  6.省民政厅:负责指导动员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社工机构为大学生提供实习见习岗位,参与进行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实践。

  7.省国资委:发动省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展翅计划”,为大学生提供实习见习岗位;指导地市国资委做好相关工作。

  8.省工商联:协调本会会员企业,为大学生提供实习见习岗位。

  9.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为参加实习项目的大学生免费提供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动员各地分公司为大学生提供见习实习岗位。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是新常态下促进青年创新创业的重要抓手,是一项大规模、直接性、常规化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需求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从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战略高度,高度重视“展翅计划”,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及紧迫性,认真掌握“展翅计划”各项目的内在有机联系,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立足本职,加强协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在政策、项目、经费等方面为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2.精选岗位,确保质量。今年“展翅计划”工作重点是提供高品质的实(见)习岗位,各相关单位要集中精力提升岗位质量(任务分配表详见附件2)。要充分总结过去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着力维系与原有优质用人单位的合作关系,开发高品质的新型实(见)习岗位,突显“展翅计划”与市场渠道提供的一般性实(见)习岗位的区别,提升“展翅计划”的精品效应。

  3.密切联系,确保成效。各地市团委、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争取各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联系当地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加强沟通,有效对接,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服务广大就业创业青年工作的实效。

  4.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市团委、高校团委要协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活动阵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青年聚集的高校、乡镇、街道等,结合实际对“展翅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营造氛围。

 

  附件:

  1.2015年广东省“展翅计划”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2.2015年“展翅计划”任务分配表

 

  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张钢

  联系电话:020-87185614、87195615(传真)

  团省委城青部联系人:陈健彬

  联系电话:020-87185624

  工作邮箱:tswzcjh@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展翅计划”网址:http://www.zcplan.cn

           http://zcjh.gdcyl.org

  “展翅计划”网站(技术支持)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020-28139556(分机号:1858),18988972490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中国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15年3月26日